1990年物价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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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青岛市市区零售物价总水平比1989年上升3.6%,涨幅比1989年回落10.8
个百分点,是1985年以来上升幅度最低的一年。按商品分类的零售价格上涨幅度分别
为: 食品类3.4%, 其中鲜菜147%,肉禽蛋2.6%,水产品-0.8%,水果8.7%;衣着类
3.4%; 日用品类8.2%; 文化娱乐用品类-5.7%;书报杂志类1.1%;药及医疗用品类
1.8%; 建筑装潢材料类-0.4%;燃料类6.7%。全年物价动态的主要特点是:(1)物
价总指数上升幅度小,对群众生活的实际影响较大。在全年3.6%的上涨幅度中,几乎
全部是新涨价因素;新调价项目多数又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因此群众对物价上涨的
感受比较明显; (2)副食品价格月指数呈波动上升态势,是影响物价总指数上升的
主要因素。 蔬菜受水涝灾害影响, 7、 8月份鲜菜价格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30.8%和
46.4%;(3)服务收费价格上升幅度较大。由于自来水、公交车票、邮电资费等价格
调整, 使服务收费价格指数比上年上升18.8%。年内,青岛市用于人民生活相关方面
的财政补贴为5.5亿元,比上年略有增加,但补贴额增长幅度明显低于1989年。
1990年,青岛市的物价工作贯彻“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指导思想,
在系统管理、 综合调控物价方面,抓出了成效。1抓住重点,切实稳定群众生活必需
品价格水平。1990年,对主要副食品价格继续实行控制目标责任制。严格控制居民口
粮、口油和计划供应猪肉价格。7、8月份,受涝灾影响,为稳定蔬菜价格,市政府决
定在保证原有菜价补贴不减的情况下,增加拨款50万元,用于蔬菜生产和购销价格补
贴;国营蔬菜经营部门对14个定购品种采取限价措施,议购蔬菜实行最高零售限价,
并积极扩大外地调人。 有效地遏制了菜价的暴涨。2抓准时机,适度地调整了部分突
出不合理价格。全年共调整商品价格64种(类)。其中市管商品调价33种(类)。调
整收费标准16项。主要调价项目包括:自来水、公交车票、邮资、煤炭,以及压销行
业用平价粮油而相应提高了酿造制品、 糕点、饮食制品、豆制品等粮油制品价格。3
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效显著。 截止年底,青岛市累计发放各类收费许可证772
份。针对合资企业反映各种收费多且乱的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发布了《向外商投资
企业收费管理办法》。市物价局先后制定了印刷收费、装卸搬运收费以及饲料价格等
十余项管理规定, 有效地治理了一些价格混乱现象。4物价监督检查继续得到强化,
“双信”活动日益深入。各级物价检查机关集中力量,重点进行了农业生产资料,工
业生产资料、粮食行业、电力行业、医疗收费、医药行业、汽车修理行业、饮食服务
行业等十多项专项价格检查,并始终把“粮袋子”、“菜篮子”价格做为日常检查重
点,同时认真开展了每年一次的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全市全年各级物价检查机
关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2317起,没收非法所得836.5万元罚款15.48万元,
退还用户3.32万元。制定了《青岛市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实施细则》,全市评选“双
信”单位805个,首次评选“双信”标兵28个。9月24日,市政府召开“双信”活动经
验交流大会,表彰了五年来为“双信”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青
岛国货公司和崂山百货大楼被山东省评为全省执行物价政策最佳和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