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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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青岛市税务部门坚持抓好廉政建设,特别是在8月份国务院关于加强廉
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话会议之后,市政府确定青岛市税务局为全市三个先行
试点单位之一,全市各级税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不攀比,不等待,不断强化了廉政
措施,推进了廉政建设。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组织领导得以落实。市税务局及
全系统13个基层单位都成立了廉洁勤政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分工明确,形成“一把
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口抓的局面。各级领导都建立了责任制,
市属各分局还实行了廉政责任书, 局长与科所长、 科所长与专管员之间相互签订了
《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正之风责任书》,明确提出具体内容和要求。一级考核
一级。二是结合税务部门工作特点和干部思想实际,深化廉政教育。如对一些同志存
在的相互攀比等情绪,及时进行从本单位抓起,从自己做起的教育;针对逢年过节容
易发生不廉政问题适时进行超前教育;针对新干部纪律观念差,进行上岗前的职业道
德、纪律教育。并及时编发了本系统廉政正反典型事例,对干部进行学有榜样,戒有
镜子地形象化教育。增强了广大税务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蚀能力。据统计1990年全
市税务干部拒吃请10638人次。 拒收礼品3613人次,折金额197486元,拒收现金1228
人次, 114475元。反映税务干部廉洁勤政的表扬信达597封。胶南市税务局被市委、
市政府授予“廉洁勤政先进单位”称号,沧口税务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颜本芳同志
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廉洁勤政好干部”称号。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廉政制度。除
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本系统有关廉政工作的制度规定外,还进一步健全了公开
办税制度,把这项制度与目标责任制考评结合起来,健全了岗位轮换制度,1990年度,
全系统基层科所税务人员岗位轮换面达38.1%。 制定了《关于税务人员违纪问题的处
理办法》 ,坚持了“纪律检查日”制度,完善了社会监督制度,除了聘任221名内部
兼职监察员, 还在社会上聘任了132名社会监督员。通过完善和落实廉政制度,强化
了监督制约机制。 1990年全系统税务干部违纪案件明显下降,共发生3起,比上年下
降了83.3%。四是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立说立行,边查边改。
据统计, 先后走访纳税单位和个人2913户,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270余次,参加人员
5051人次,发出《致纳税单位和纳税个人公开信》9万份,各类征求意见的函30635份。
对查摆出的问题,各级税务部门及时查处纠正。1990年,全市税务部门共受理反映税
务干部违纪案件的来信来访103件,查实处理的14人,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