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征管基础建设,推进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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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在征管基础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三项工作:①在全市开展了集体企业会
计达标升级工作。各级税务部门都成立专门班子,组织财会人员培训,在达标升级验
收中,共帮助企业找出差距4600多条次,制定整改措施3010条,提出3337条“双增双
节” 建议,仅此一项即可增加效益519万元。②为摸清税源底数,在全市进行了税务
登记换证工作, 共办理税务登记80382户,其中企业23409户,个体业户56976户,通
过这项工作, 整顿了税收秩序,共清理出漏管户825户,补罚税款24.8万元。同时对
《纳税鉴定》 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查出错漏纳税鉴定531户876项,补税12634元。
③针对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基础征管工作的建章建制进一步完善了税务登记、税
务档案管理,全面建立了纳税户户卡。并通过贯彻省政府《关于严格申报纳税布告》,
完善了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制度,健全了税务检查、违章处理制度,建立了行政复议
和群众协税护税制度,整理印发了发票管理汇编,推行了发票使用审查销号办法。
在征管改革方面,继续扩大了“征管、检查两条线”试点。1990年,全市已有97
个税务所实行了征查分离, 占全市税务所54.8%,其中莱西市、平度市已达到了百分
之百。同时确定了沧口税务分局进行了“征、管、查”三分离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转
变税收征管模式,使企业自觉主动地向税务部门依法如实申报纳税,青岛市税务部门
还确定在市南税务分局所征管的全市商业、物资、供销、外贸系统和区属工商业1600
多户企业开展了“自觉依法纳税信得过”活动的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通过把税
收“征管暂行条例” 中对纳税义务人的有关规定具体化,帮助70%以上所征管的企业
建立纳税制度,密切了税企征纳关系,提高了征管质量。企业的准期申报率、上门缴
税率、征期入库率三项均达到100%。国家税务局肯定了这项试点工作,并通过《税务
动态》向全国通报了开展这项活动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