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税务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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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现设有14个处室, 直属6个县级税务分局、一个稽查大队、一个涉
外税收稽征处,一个票证装具管理所,代管国家税务局青岛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青岛
市所属的五市二区税务局的业务工作,受市税务局领导。至1990年底,全市,共有税
务干部职工2888人,税务所167个;全市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共87130户,其中
国营企业5523户, 集体企业18370户,私营企业430户,个体业户62616户,其他企业
131户;另外还有办理税务登记的中外合资企业131户,中外合作企业22户,外商独资
企业19户,外国常驻机构51户。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截止1990年底,由市
税务部门负责已在全市开征的税种达30个,另外还负责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
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和教育费附加等。1990年,国家分配青岛市的工商税收计划为
297500万元,其中中央级58500万元,地方级239000万元,出口退税计划为93500万元。
经过努力,全市工商税收实现了适度增长。全市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330291万元,
比上年增长了2.02%, 增收6553万元, 其中工商税收完成280207万元, 比上年增长
3.37%, 增收9139万元, 完成年度计划的94.19%。 在工商税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
46053万元,比上年下降了12.55%,完成年度计划78.72%;地方级收入超额0.07%完成
了市政府核定23.4亿元的责任目标, 完成234154万元, 比上年增长了7.21%, 增收
15751万元,完成国家核定年度计划的97.97%,同时征收国家企业所得税21752万元,
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4386万元, 征收国家预算调节基金9972万元,征收
烟酒专项收入914万元, 征收教育费附加3060万元。另外办理出口产品退税108410万
元。
1990年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好成绩。一是大力开展促产增收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全年共实现促产项目2112个, 当年新增产值42080万元,利润6322
万元,税金5403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二是零散税源收入实现了
较大增长, 16种地方小税入库34082万元,比上年增收3987万元,增长13.25%。个体
经济税收实现15905万元,完成国家局下达的15900万元的计划,比上年增收1883万元,
增长11.34%。三是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涉外税收征管进一步强化,涉外税收收入
有了大幅度增长, 比上年增收834万元,增长了41.41%。四是深化了征管改革,强化
了征管检查, 堵塞了税收流失漏洞。全市税务部门共专业检查企业11407户,个体业
户34257户, 共查补偷漏税款及罚款达4900余万元。五是清缴税款拖欠工作达到了市
政府提出的年内要清欠70%的奋斗目标,全年累计清理工商税收拖欠44923万元,占累
计形成工商税收拖欠额的94.8%。 六是深入广泛开展税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
好的社会效果。为此荣获国家税务局、团中央授予的个体工商业户税法宣传教育“组
织领导最优奖”,荣获省税务局、团省委、司法厅授予的税法宣传月“最优组织奖”。
七是干部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重视对干部文化、业务素质培养。举办了2期军转
和新调干部培训班,13期业务培训班,培训干部525名。组织了251名干部参加全国高
等教育税务专业大专和本科段自学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分别达80.3%和69.8%,被山
东省财政厅评为自学考试系统办学先进单位。1990年度,全市税务系统有78个单位被
市政府授予“青岛市文明单位”称号,其中有10个单位荣获“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在县级市(区) 中,有107个单位被当地市(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全系
统还有279人被市政府授予“先进税务专管员”称号,记功授奖的共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