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缉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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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将进出口货运渠道的走私违法活动作为打击的重点,严格查处企事业单位的
走私大要案。 1990年青岛海关共查获走私、违规案件443起,其中货运渠道的走私大
要案16起,案值4100万元。
针对海上走私由小到大,逐渐北移的新动态,组织人员对山东省沿海进行了三次
专题调研,及时摸清动态,并积极与安全、公安、边防、税务、渔政等部门加强联系,
实行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
加强对进出境船舶船员走私活动的查缉。1990年青岛海关及其所属各沿海海关共
监管进出境船舶2504余艘次, 船员75000余人次,分别比1989年增加7.7%和10.32%。
针对船员走私违规活动逐年上升的趋势,海关认真分析船舶动态,突出监管重点,合
理配置力量,全年查处船员走私违规案件72起,其中某单位所属船舶船员集体走私,
案值达38万余元,为青岛海关历年查处的最大一起船员走私案件。
1990年青岛海关在执法和监督管理过程中,突出了依法行政,努力扭转只注意公
民、法人的行为规范,而忽视自身行为规范的倾向,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关区各海关以学习、实施《行政诉讼法》为契机,组织全体
人员结合海关实际,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海关行政行为,
并于9月在全关区开展执法大检查。 青岛海关及所属各海关均建立健全了“案件审理
委员会”,加强了对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使海关人员依法办事的水平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