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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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出口货运监督管理。1990年,青岛海关及其所属各海关在努力完成全年货运
监管任务的同时,积极慎重地探索和尝试新的监管模式,以便为从事外向型经济的单
位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1) 在海关监管区外设立监管点。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青岛口岸的进出口
货运量不断增加,1990年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达1454万余吨,比1989年增加3.81%。
为了方便货主,加速货运,青岛海关先后在监管区外设立了集装箱货物监管点、空运
货物监管点、快递业务监管点和第二监管仓库等,海关派员在各监管点实施现场监管,
企业可就地办理海关手续。这样不仅对发展山东青岛的外贸出口起到了积极作用,也
使企业受益。 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每年仅鲜芦笋即可多出口100余吨,山东省外运
公司每年可节约费用10余万元。
(2)发展和扩大转关运输业务。为适应对外贸易不断由沿海向内地发展的形势,
青岛海关发挥所辖关区海关机构多、辐射面广的优势,制定了《青岛关区海关转关运
输货物管理办法》,积极开办转关运输业务,使省内企业可以就地或就近办理货物进
出口手续。
(3) 积极开办青岛-蛇口,烟台-蛇口的“二程船”监管业务。近年来,部分
外贸企业为节约外汇,提高经济效益,租用国内船舶将出口货物运抵蛇口再转运出口,
但由于结关手续要到蛇口办理,带来诸多不便,且延误了对外结汇。为此,青岛海关
及其所属烟台海关本着支持外贸出口,鼓励创汇的精神,开办了“二程船”业务,即
允许运经蛇口的转运出口货物,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条件下,在青岛或烟台办理海
关手续,这样即缓解了运输紧张状况,又使企业节约了外汇支出,产生了较明显的经
济效益。
(4) 货运监管环节采用类似旅客检查的“红绿通道”式验放方法。对需要扶持
的企业的大宗货物、急需放行的疏港货物、有税款保证的进出口货物、集中纳税货物
及“三资”企业进口货物等,采取接受申报后即予验放的简便做法,缩短了验放周期。
在改革传统监管模式,努力方便合法进出的同时,青岛海关注重严格把关,尤其
是加强对许可证商品的监管,不断强化业务基础建设,完善许可证管理操作规范,加
强各业务环节的联系配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并对应证的重点货物、敏感性物品的
进出动态,及时捕捉,迅速反馈,切实发挥许可证在涉外经济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全年青岛海关查获伪造、涂改、冒用、无证闯关、证货不符等违反许可证管理案件70
起。
2.加工贸易监管。1990年青岛海关审批并登记备案的各类加工贸易合同1789份,
其中进料加工合同1675份, 合同总值人民币10.75亿元;来料加工合同90份,合同总
值人民币1.04亿元;补偿贸易合同24份,进口设备价款人民币1.28亿元。根据几年来
加工贸易的发展和海关监管的实际,青岛海关进一步强化了前期管理、现场管理、后
续管理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并有效地引入中期核查制度,使这一监管体系更
为严密。 1990年青岛海关核销各类加工贸易合同629份,追补税款6200余万元。同时
加强了统计分析,注意发现进出境活动中的新动态和“热点”、“敏感点”,全年编
写统计信息10余份,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
3.非贸易性物品的监管。进出境非贸易性物品的管理涉及国家的外交、宗教、统
战、民族等政策,十分敏感。1990年青岛海关根据稳定局势的需要,继续做好非贸易
性物品的管理。一是把查禁反动宣传品作为非贸易性物品监管的首要任务,切实做好
“反渗透” 工作,全年查获各类反动宣传品700余件,在全国海关印刷品监管会议上
受到好评。二是加强了对捐赠物资和暂时进口货物的监管,严密后期调查,查获了一
批假捐赠和其它名义的走私、偷漏税案件,其中有的案值达数百万元。三是严密进出
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管理。1990年青岛海关监管进出境飞机398架次,进出境旅客44000
人次;旅游船9艘,旅客184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