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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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水法》宣传。1990年8月11日,青岛市市长学法日
专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市水利局组织代表队参加省举办的《水法》知
识电视大奖赛,并获得三等奖;拍摄并在电视台播放了电视片《水——青岛的命脉》;
与青岛日报合办了《水与青岛》专栏;在青岛市繁华地区竖立了大型水法规广告宣传
牌3块; 1990年各市(区)政府领导人发表了电视、广播讲话21人次,刊登专题文章
12篇; 印发宣传材料15400份,书写固定标语4268条,出动宣传车72辆(次),举办
水法知识竞赛16场,参赛队员412人,举办培训班6期,受训人数630人。
2.编制水法规体系规划,推进水法规建设。1990年,市水利局制订了《青岛市水
法规体系规划》。这个规划从纵向上分为青岛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行政规章和市水
利局规范性文件等3个方面; 从横向上分为水利工程建设、水域与水利工程管理、水
资源管理和水行政与水政监察等4个方面;共包括法规3件、规章16件、规范性文件15
件, 计划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青岛市水法规体系。1990年出台了市政规章
《青岛市实施细则》。
3.以水利执法体系建设为核心,推进了水行政执法。1990年上半年,在胶南市进
行了建立水利执法体系试点工作。胶南市政府成立了“水政工作领导小组”,胶南市
水利局及各乡镇选拔40余名水政监察员,建立了青岛市第一支水利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