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与资源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4&rec=437&run=13

1.认真组织宣传贯彻《森林法》。1990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法》 ,出动宣传车136辆次,深入150多处乡镇200多个较大集
市和国营林场巡回宣传《森林法》及其他林业法规,印发《森林法》宣传材料1800余
份, 刷写永久性标语、宣传5000余条(块),为报纸、电台、电视台撰写稿件170余
篇,举办各类《森林法》讲座50期,培训骨干5000余人次,有效地增强了干部群众依
法治林、 兴林的思想观念。4月、8月,结合“依法治市”活动,对全市7种林业行政
处罚涉及的21类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登记,为26件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档案。
2.不断完善林业政策。1990年全市有两山面积90.8万亩(自留山滩38.4万亩,责
任山滩52.4万亩) ,联合体423个,经营面积7.4万亩;集体林场经营面积1.8万亩;
乡镇村级服务组织524个,总人数1418人,年收达40万元。责任制形式主要有:(1)
林地均分到户,无偿经营;(2)林地均分到户,有偿经营;(3)专业户承包经营;
(4)联户承包经营;(5)集体组织开发绿化,专业队承包管护经营。1990年针对林
业生产责任制实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在全市推行了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双
层经营机制,对部分经营不善的“两山”采取了收归集体统一管理,办乡村集体林场。
3.加强林木资源管理。一是建立护林组织,在全市普遍推行了“路树统管”的办
法,现有护林员已达15000人,并建立了2个林木资源管理站。莱西市姜山镇林木资源
管理站成为全市第一个乡镇级林木资源管理站。二是强化了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全市
签发采伐许可证833张, 审批采伐林木14111立方米,占采伐限额的43.5%,并经市政
府批准下达了“八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有效地保证了全市森林资源的持续稳定增
长。三是结合国营林场确权发证,对全市9处国营苗圃、5处国营林场进行了资源建档。
莱西市为尽早实行资源消长全额管理,对全市群众自有林木也进行了建档,取得了良
好效果。四是加强流通领域中的木材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全市实行了木材凭
证运输制度,全年与交通、铁路、检疫部门合作,共发放木材运输证1355张,准运木
材6万立方米, 其中出省证800张,木材4万立方米;省内证555张,运输木材2万立方
米。根据省政府(90)4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在全市20处交
通检查站着手筹建木材检查站,胶州市李家河木材检查站已全面开展工作,有效地加
强了流通领域的木材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