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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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既能保障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医,又能减轻企业负担,适合我国国情的医
疗保险机制,即墨市从1988年10月开始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医疗费实行了统
筹、统支、统管的社会化管理。在统筹方法上,根据统筹前调查数据,兼顾物价指数
上涨因素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本着“以支定筹”的原则,确定当年统筹基数,定出
一定一年不变的统筹标准。 标准是1988年退休、 离休职工每人每月为15元和20元,
1989年为18元和25元,1990年为21元和30元。企业按统筹标准交纳医疗统筹金后,不
再负担离退休职工的医疗经济责任。离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由市劳动保险事业处统一
管理。为方便离退休职工保证医疗、防止浪费、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在全市30处乡
镇合理布局建立了11处乡镇劳动管理所, 5处城区办事处,5处城区门诊部,4处乡镇
门诊部;并在全市设立76个服务点,直接为离退休职工发放退休费,核销医疗费。
对企业离退休职工实行的医疗劳动保险制度,有效地减轻了企业负担。从全市医
疗费统一支付管理来看,统筹后比原来企业管理费用,平均节约23%-38%;按改革前
发病率85%计算,每年将有32000人次,需企业拿出人力、物力为他们服务;统筹后的
一体化管理,企业无须为此分心。从社会效益看,离退休人员有人管理,有地方看病、
有活动场所,促进了社会安定。
即墨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1990年11月,在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座谈会上作了
介绍,受到国家劳动部领导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国内各大报刊及省、市电台、电
视台分别刊载和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