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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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分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和路局的统
一部署,加强了内部治安秩序的综合治理。全辖区未发生政治案件、重大火灾、爆炸
事故和集体上访事件;有22个单位无职工犯罪;25个单位无内盗案件;39个单位无责
任火灾事故;有25个单位达到了合格单位标准,19个单位实现了“四无”(无职工犯
罪、 无内部财物被盗、无火灾、无爆炸事故),4个单位被评为路局治安综合治理先
进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除“六害”等专项斗争。
全年共抓获各类犯罪分子519名,破获刑事案件127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59个,抓获
团伙成员260名。依法查处危害铁路治安案件173起,查破拆盗铁路器材和线路放障碍
物案件15起; 查获“三品”327起;查处“六害”案件9起,收缴淫秽物品811件。自
查经济案件线索4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达到了综合治理合格分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