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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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1936件,占案件总数的55.9%,依法审结11979件(含存案)
结案率为100.36%,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两级法院着重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抓紧审理
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案件,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年内,审结婚姻家庭
案件6254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52.2%;审结债务案件3883件,占32.4%,通过办案,
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审理肖像权、名誉权等新类型案件,制裁侵犯公民
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年内共审结肖像权、名誉权案件9件。三是认真贯彻“着重调
解”的原则,及时缓解和解决各类纠纷,在审结的民事案件中,经审判人员反复做耐
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即有8559件,占结
案总数11.4%,防止矛盾激化的案件104件。四是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办案,年内,两
级法院巡回就地办案4729件,方便了群众诉讼,缓解了群众“告状难”问题。
年内,两级法院共受理购销、借款、承包、技术转让、联营、专利等经济纠纷案
件3434件,已审结3444件(含存案),诉讼标的总额达2.48亿余元,比上年上升96%。
在开展经济审判中,两级法院着重抓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抓紧对影
响治理整顿和经济建设的重大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年内受理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
上的经济纠纷案件38起, 其中超过千万元的有2起,通过依法审理这些重大案件,促
进了治理整顿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是中级法院抓紧了涉外案件的审理, 坚持
“积极、慎重”的方针,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公正审判,主动服务,
既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增强外商投资的安全感,年内,依法审结涉港、澳、
台等经济纠纷案件14件,诉讼标的额达1217万余元。三是抓紧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
不断拓宽经济审判的服务领域,199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承包、租凭、破产、科技协
作、专利等新类型经济纠纷案件1088件,通过依法审理这些案件,推动了农村承包和
企业经营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了科学技术的推广与运用,四是两级法院积极实
行“超前服务”,着重对企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和农村承包法律关系进行了集中理
顺。全市法院先后派出1616名干警,组成4000多个巡回法庭,理顺了163个企业和654
个村的经济法律关系, 解决纠纷15000余件,并帮助追回欠款1456万余元,协助修订
完善合同3860份,进行法制宣传292场(次),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30条。促进
了城乡治理整顿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