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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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实施 《教育督促暂行规定办法》 ] 省人民政府于1992年6月24日印发
[1992]81号文《山东省实施〈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办法》。
本办法对教育督导的任务、教育督导的范围、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省专、
兼职督学的任免和职权、罚款等条款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省政府授权省、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行使教育
督学职权。省教委负责管理全省教育督到工作。省教委设立教育督导室,根据工作需
要可配备1~2名副厅级督学,并对督导室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督导机构完成督导任务后,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督导机构报
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立,并可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实现教育事业“两基” “两全”的意见]1992年10月7日,山东省教委印发
了《关于加快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实现“两基”“两全”的意见》。
《意见》从认清形势,统一认识;修订规划,加快步伐;制定标准,狠抓落实;
检查验收,表彰奖励等5个方面对我省实现“两基”的指标要求。
《意见》指出:实现“两基”、“两全”是提高民族素质和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
需要,也是实现小康的重要条件,必须把它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
真落实。 要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修订规划,加快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的步
伐。《意见》确定到1993年9月,全省有5个市地和其他市地的70多个县区全部扫除青
壮年文盲, 全部实现初等义务教育并进入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其中要有20-30个县区
达到“两基”的要求,于全国“办好教育为人民”现场会之前通过验收。
《山东省县级实现“两个基本”的指标要求》,有普及程度、扫盲程度、师资水
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执法要求等7个方面,共25条。

(王景华)

[全省捐资兴教蔚然成风]山东省在坚持教育体制改革的同时,狠抓办学条件的改善。
198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后,省委、省政府确定把校改重点转向城镇
中小学。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社会各界踊跃捐助,全省城镇校舍改造
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1992年,全省已有77个县(市、区) 、5个市地直属单位,通
过省级验收,完成了城镇校改任务。
城镇校改,不仅彻底改变了城镇构舍“一危二缺”的陈旧面貌,而且提高了领导
和群众的思想认识,逐步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风气,1992年,全省
涌现出了大批捐资兴教的先进人物和动人事迹。潍坊市寒亭区的邢元章将价值92万元
的钢窗附件厂捐给了寒亭六中。邢延忠将价值86万元的五金附件厂捐给了寒亭河西学
校。潍坊的王树新、华光霞、孙学明、齐兴国,泰安的张传明,淄博的孙立斌,济宁
的钟道立等,捐款都在10万元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为城镇校改捐款万元以上的
有50多人,他们之中有工人、农民,有致富不忘国家的个体专业户,也有泰山碧霞寺
主持。海外的许多爱国人士、华侨和港澳同胞也为城镇校改做出了贡献。华侨刘沈麟
捐款人民币40万元,港胞杨赞周先生、华侨蔡文典先生等也慷慨解囊,各捐款人民币
10万元资助校改。
为了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兴教,推动办学条件的改善,省教委、财政厅、省
建委、省人事局等部门在全省科教兴鲁经验交流会期间召开表彰会,对城镇校舍改造
工作的218个先进单位、593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王景华)

[全省开展城市社会用字检查]为加强全省城市社会用字管理,促进汉字规范化,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鲁政办[1992]55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社会用字检查工作的通
知》,要求各地把社会用字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整体规划中,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并对本地本部门的社会用字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整顿的
重点是:各种街面牌匾、广告、商标、橱窗、路标及站名牌、地名牌、标语用字;各
种机关公文、布告、企业名牌,锦旗及校园用字;各种影视报刊用字和火车站、影剧
院等公共场所用字。省语委会同城市管理,工商行政、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及语言文
字专家对全省城市社会用字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李志华)

[首批“两基”合格县市区通过验收]根据《山东省县(市、区)和乡(镇)义务教育的
实施程序》 ,省政府组成了“两基”评估验收组,于1992年7月、11月、12月和1993
年1月先后对淄博市张店区, 诸城市,寿光县,青岛市崂山区的“两基”实施整体水
平进行了评估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走访、抽样问卷等形
式, 从领导与管理、条件保证、教育水平3个方面对上述4个县市区的9年义务教育和
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作了全面地评估。 通过评估确认4个县市区实施“两基”的整体
水平张店区为良好,诸城市、寿光县、崂山区为优秀。因此,省人民政府“两基”评
估组认定,张店区、诸城市、寿光县、崂山区在全省首批实现了“两个基本”,即基
本普及了9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
评估组还认为,张店等4个县市区的主要经验有5个方面:①各级党委、政府高度
重视教育,将教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②坚持依法治教,不断建立和完善实施
“两基”的有效运行机制;③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两基”的
实施提供了可靠物质保障;④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水平;⑤不断深
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刘庆春)

[基础教育督导评估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山东
省《实施〈义务教育法〉 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省城乡实施9年义务教育的实
际,省教委制定了山东省县(市、区)9年义务教育评估方案。
该方案共设一级指标(A)三项,二级指标(B)7项,三级指标(C)30项。指标设计依
据的原则是: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依法施教;有利于提高全民
素质;有利于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评估采用定量与定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时可根据指标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广
泛搜集信息,进行分类评定。定量考核指标,需根据给出的公式算出三级指标的隶属
度;定性考核,须先进行量化,然后根据给出的公式求出该三级指标的隶属度。

(刘庆春)

[中小学德育工作督导检查]山东省教委编写了中小学德育工作有关法规、文件汇编,
印发各地中小学, 供师生员工学习之用。9月中旬,经省政府同意,组成了以省教委
主任吕可英任组长的山东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省教委组织20余名干
部,分4个组,对烟台、威海、潍坊、滨州、德州、聊城、菏泽等8个市地16个县市区
的114处中小学的德育工作进行了抽查。
10月16-27日,国家教委督导司司长、国家教委督导检查组对济南、青岛两市、6
个县市区、近20所中小学进行了检查。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
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从全省检查情况来看,几年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从培养跨世纪接班人的高度
出发,重视和加强了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和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定,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的局面,已
经基本得到转变,其主要表现是:①全省各市地县均建立了以分管书记或市长、专员、
县长为主,社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中小学德育工作作
为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一系列有
力措施,保证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正确方向。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体制比较完备。各
学校都建立了校长负责制、党支部予以保证监督的德育工作体制。③德育工作制度健
全,如学习宣传制度、目标责任制、评估制度、奖惩制度、社会教育制度等。④加强
了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德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提高。⑤全省中小学
基本上都建立了社会教实践基地,并根据当地条件开展了不同内容和形式的社会实践
活动。⑥大多数学校的校风校纪明显好转,在校中小学生犯罪率明显降低。⑦校内外
育人环境普遍较好,普遍设有国情教育及近、现代史教育展室。⑧校校建立了升国旗
制度,并且比较规范化。⑨校校都张贴名人画像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守则。⑩学校的
管理普遍比较好,学雷锋、学赖宁活动普遍开展好。11学校、社会共建文明活动
搞得比较有成效。12学校普遍重视和加强了爱国主义教育及集体主义教育。13
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学生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目前,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学校办学思想不够
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学校的劳动基地较为薄弱,专业教师极
缺;部分学校对德育工作的有关法规、文件的学习不够扎实;中小学课业负担普遍过
重,复习资料过多过滥。

(刘庆春)

[加快实施9年义务教育步伐] 1992年,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普遍调整了义务教
育规划,通过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推行乡镇义务教育实施水平评估、完善奖惩制度
等措施,推动义务教育的发展。全省2457个具有办学职能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中,已
有976个乡镇实施了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占乡镇总数的39.7%,连同城市人口计算在
内,覆盖人口3609.3万人,人口覆盖率为43.5%,比1991年增加了16.6个百分点。

(普教)

[“五四”学制区域性实验]从1984年开始进行的“五四”学制区域性实验,已
取得了显著效果。为指导全省的学制改革,省教委于1992年下发了《山东省“五四”
学制区域性实验管理暂行办法》,各地在充分论证经费、师资、校舍、设备等条件的
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了“五四”学制实验。目前,全省有“五四”学制实验学校的
县(市、区)41个,4年制初中996所,在校生达到37.25万人。

(普教)

[初中办学模式改革]为了积极、稳妥、扎实、高质量地实施九(八)年义务教育,
适应部分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中而要直接走上社会的需要,各地积极探索初中教育
的改革,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在普通初中生中进行综合劳动技术教育;二是根
据学生的志趣、特长在普通初中中举办音乐、美术、体育等特长班,发展学生的爱好、
特长;三是在初二、初三或初四进行分流教育,即根据学生的志愿,征求家长同意,
为不愿升学的学生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使他们学到一定的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以适
应就业的需要;四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试办了一批职业初中,为农村输送初、
中级技术人才,目前,全省已举办职业初中56所。

(普教)

[全省“红蕾杯”小学生“两史一情”知识竞赛]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范围内的
中小学“两史一情”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委、省新闻出版
局等部门联合于1992年4月9-12日在山东电视台举办了“红蕾杯” 全省小学生“两史
一情”知识竞赛,经过激烈角逐,潍坊市代表队在全部20个代表队中折桂。副省长宋
法棠亲临竞赛现场并为获奖队颁奖。据统计,全省16市地、80%的县区和乡镇先后举
办了选拔比赛,参赛的小学生达百万人。

(孟庆旭)

[全省表彰105个中小学德育先进集体]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深
入开展,更好地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新形势的需要,中共山东省委宣
传部和山东省教育委员会联合于1992年12月8日颁发表彰决定, 对在全省中小学德育
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成绩显著的山东省实验中学等105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并于
同年12月15日召开的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上向受表彰单位授奖。

(孟庆旭)

[红领巾读书活动]山东省红领巾读书活动是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 (简
称“红读”活动)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纪念“红读活动”10周年,1992年省有
关部门在推荐优秀读物和广泛开展读书活动的基础上,举办了全省中小学生学习“两
史一情” 知识电视大奖赛,潍坊代表队获得冠军。同年8月,他们代表山东省参加全
国纪念“红读活动”10周年夏令营和“明天杯”近现代史国情知识竞赛获得银牌。与
此同时,全省各地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红读活动”10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宣传党和国
家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及社会各界对读书活动的关心支持,宣传10年来少儿读物、少
儿出版社及少儿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根据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各种新颖、有趣、生动、
活泼的读书活动,宣传表彰少年儿童刻苦读书的感人事迹,等等,使少年儿童“人人
都与好书交朋友”、全社会支持少年儿童读好书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

(孟庆旭)

[学前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改革]山东省的学前教育工作过去一直由妇联主管,随
着形势的发展,原来的领导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为此, 省政府决定,全省的托幼工作由省妇联移交省教委主管,并于1990年4月调整
充实了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其办事机构设在省教委。为促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健
康发展, 1990年6月召开全省托幼工作会议,对全省学前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改革进行
部署。 随即,各地大企业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1992年9月,省教委召开了学前教育
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13位同志作了典型发言,考察了潍坊市的34所幼儿园。
这次会议,明确了山东学前教育领导管理体制应是: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地
方负责,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教育部门主管。

(王春英)

[省教委制定实验幼儿园办园标准] 为贯彻省政府[1991] 第21号令《山东省实施
〈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中指出的“1995年前,省、市人民政府(行署) 及县(市、
区)人民政府应分别建设1所实验幼儿园”的精神,把全省实验幼儿园建设成高标准、
高质量幼儿园,使其成为全省各地幼儿园的行政管理楷模,教育和科研中心及师资培
训基地,省教委特制定《山东省实验幼儿园办园标准》。
《山东省实验幼儿园办园标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规定:
1、 园舍与设施:实验幼儿园应是独立的建筑群体,其建筑造型与室内设计必须
符合幼儿特点;要按照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配备必要的教现具。
2、 幼儿园规模与工作人员条件: 实验幼儿园一般以中型规模为宜, 按鲁编
[1987] 178号文件配备教职员工;规定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的文
化程度及专业水平。
3、 教育教研科研工作:实验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教研科研相
结合原则。
4、 卫生保健工作:实验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
卫生保健制度》,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5、管理工作:实验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严格科学管理。
6、幼儿园与幼儿家庭:实验幼儿园要建立与家长联系制度,创办家长学校。

(王春英)

[“加强贫困地区小学教育项目”]从1989年开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加强贫
困地区小学教育项目”在山东省实施。项目实施几年来,全省共投入83万元,儿童基
金会投入15万美元。 项目工作的实施, 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贫困县初等教育的发展。
1992年与1989年相比,学龄儿童入学率由97.2%提高到98.2%,巩固率由98.7%提高
到99.8%, 辍学率由0.9%下降0.15%,毕业率由95.4%提高到99.3%。小学毕业生
升学率由63.2%提高到71.8%, 学前1年入班率由43.7%提高到87.4%。大力培训校
长、 教师,到1992年底,全省由共培训项目学校校长、主任290人,受培训的校长、
主任达到总数的90.1%,培训教师150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3%,使学校管理水平
和业务能力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普教)

[特殊教育]1992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规模有所扩大,质量有所提高,全省
特殊教育学校由上年的99所增加到107所,普通学校的附设特教班增至770个。据普教
系统统计,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班及在普通小学的普通随班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每年总
数达到43415人。
从1989年开始在青岛胶州市、潍坊昌乐县、济南历城区进行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
随班就读试验取得了成功。 4月,国家教委、省教委在昌乐县召开了全国、全省智力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现场会。为推广随班就读工作经验,指导各地组织智残儿童随班就
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受国家教委委托,省教委主持编写了《轻度智力残疾儿童随
班就读工作手册》 ,1992年9月,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为搞好智力残疾儿童鉴定
筛查工作,由省教委基教处组织、研制的《儿童智力筛查量表山东常模》于下半年通
过技术鉴定。
受过学前语言训练的耳聋儿童随班就读试验工作仍在继续。1992年,受训儿童达
到三级康复标准的耳聋儿童已全部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盲童随班就读试验自1992年下半年开始在青岛即墨市试点,该市适龄盲童除在青
岛盲校就读的以外,已全部入学随班就读。
受国家教委委托进全日制培智学校数学教材编写工作进展顺利。
鉴于特殊教育事业各发展仍不平衡,德州、聊城、菏泽、临沂等地发展缓慢,省
教委结合《全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八五”实施方案》,修订了省特权发展
规则,使之与义务教育实施基本同步,并于1992年10月,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
印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八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在省教委《关于加快
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实现“两基”“两全”的意见》中,对县级实现两个基本在特
教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城市和农村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应分别达到90%左右和70%左
右。

(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