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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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纠治】 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分析研判,改进工作措施,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着力发现隐秘“四风”问题。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严格线索督办和审核把关,对“四风”问题线索逐一建档立卷、审阅转办,每月一调度,确保件件有着落。改进通报曝光方式,坚持定期曝光、集中曝光、专题曝光相结合,形成常态。全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46起,处理党员干部48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06人;省纪委分10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2起,涉及厅级干部18人。
【执纪审查】 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06247件次,立案26780件,处分27666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49人。着力抓早抓小,全省谈话函询3300件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占63.3%;撤职以上党纪重处分占36.7%;党纪重处分且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占1.6%。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纪处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换届纪律,通报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2644人次。省纪委立案审查省管干部9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全面排查清理移送检察机关前未作出纪律处分、被判刑党员未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在狱中服刑的418名“党员”均被依规依纪开除党籍。建设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全省所有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联网运行。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93名。加强防逃工作,对2起新增外逃案件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专题通报。
【巡视工作】 2016年,省委7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次召开省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把政治巡视要求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1256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768条。对68个省直部门单位、31所省属高校、8家省管企业及7个县(区)开展专项巡视,完成十届省委巡视全覆盖任务,对12个市开展“回头看”。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审查75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0人。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报送专题报告31份。着力推进市县巡察工作,省委印发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民生,对信访举报中涉及扶贫的问题建立移送查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逐件梳理登记,建立台账,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和销号管理。省纪委对27个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集中交办督办问题线索432件。市县两级纪委对239个乡镇进行督导,分别督办一批问题线索。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786起,处理9314人,其中党纪处分8192人,政纪处分409人;省纪委分12批通报典型问题95起,并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进行专题通报。
【监督和廉政教育】 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省纪委常委与58名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在全省137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在8个市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试点。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论述摘编》,制作并播出守纪律讲规矩动漫宣传教育片,组织全省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7万余人次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深化警示教育,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印发省管干部典型案件专题调查报告和分析报告,以案明纪。提升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宣传内涵,开通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整理宣传齐鲁好家风,编辑出版《齐鲁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红色廉政文化之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德向善。
【自身建设】 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抓好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推荐考察方式,做好市县纪委换届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党内法规集中培训;面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1783人次。设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展厅,1800余人次接受教育,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件。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压实纪检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巡视机构、审查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注重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加强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暂行规定》,将省纪委机关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范围延伸到科级干部,做到凡提必核。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191人次、组织处理81人、党纪政纪处分52人。
(许乐峰)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责任编校:郭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