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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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法院属行政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由县法院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
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
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诉前调解室、商事审判庭、行
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技术室、监察室、书记员管理
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机关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信息技术科等。派出韩集、
庄寨、魏湾、阎店楼、孙老家、青集、普连集7处人民法庭。配有中央政法编制167人,
现有干警184人, 全部达到大学学历。 2015年, 受理各类案件8529件,审(执)结
9811件, 同比分别增长10.39%和36.47%,标的额2.96亿元。先后获"第六届全省优秀
法院""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
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省市县级荣誉21项,
43人次被上级表彰。

修订和完善《审判管理办法》《关于审判流程公开的实施办法》和《关于直播录
播庭审活动实施办法》,明确公开内容、负责部门,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法院工作信息
和审判流程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和群众公开。完善案件评查机制,重新改任案件评查小
组成员,注重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同步评查,做到逐案逐卷逐月评查、整改、评析、
通报,实现办案标准统一、操作规范、评查严格、奖惩严明。

完善立案受理、法律咨询等八项功能,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设置LED电子屏、触摸屏,公布诉讼常识、收费标准以及审判流
程等信息,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信息。人民法庭推行远程网上立案、电子签章,方
便当事人诉讼。推进涉诉矛盾大化解,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阶段,及时解答
当事人的疑问,促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息诉息访。实行院长、庭长公开接访制度,除
院长在县群众工作中心接访外,每周二审委会委员轮流接访。坚持判前辨法析理、判
后释法答疑,疑难案件附录法律条文等做法,落实领导包案、信访督察,认真解决群
众反映的问题。 处理群众来信3件次,来访60余人次,没有发生一起到省群体上访事
件。有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驻京信访值班工作先进个人。

受理刑事案件476件, 审结494件,均衡结案率103.78%,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
治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等,判处罪犯579人,其中,
96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对过失犯、初犯、
青少年犯罪案件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落实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心理救
治、社会调查员、法定代理人出庭、犯罪档案封存等制度,判处的41案47名未成年人
均没有重新犯罪。

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民事审判原则,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受理婚姻、
继承、 权属、侵权等传统民事纠纷案件4133件,审结4517件,均衡结案率109.29%。
审理中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注重运用疏导、教育等平和方式,消
除当事人间的隔阂,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开展农民工维权讨薪专项活动,畅通
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进司
法确认工作,参与调处纠纷236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02件。

受理商事案件1465件,审结1427件,均衡结案率97.41%。依法及时审理买卖、借
贷、租赁、运输、仓储、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调节、引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公平解决违约责任。推进案件繁简
分流,启动小额诉讼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结合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
出司法建议13份,全部被采纳。
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2015年,受理涉及社会治安、劳动
和社会保障、 土地确权、房产登记等案件44件,审结45件,均衡结案率达102.27%,
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完善《曹县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
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力度,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94起。

加大法院调查财产力度,加强与金融、公安、工商、房管等单位的协作,防止被
执行人逃避债务。坚持新闻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方法,促使当事
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组织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查看
案件执行,提高执行效果。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构建执行
威慑机制, 推进执行和解。 1-12月份,受理执行案件1604件,执结2470件,标的额
4620万元。打造执行公开平台,建立执行通报制度,开通多功能短信平台,向院领导
和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发送短信1200余条,收到反馈信息260多条。

坚持"依法办案,有错必纠"的原则,受理再审案件11件,审结12件,其中,改判
4件,部分改判1件,判决维持5件,裁定终结2件,使原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得到纠正,
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判、监督案件执行
21次。24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717起,参审率98.12% 。召开特邀社会监督员
座谈会3次, 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依托全息化手段,实现庭审实时监控,"两评查"
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年评查案件6047件,庭审42个,裁判文书6146份。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争创党员先锋岗、
争创文明窗口等系列主题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一岗双责",抓好述
职评议, 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
习型法官"、 办案能手、办案标兵评选等活动,组织参加各级举办的各类培训,增强
法官的司法技能;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激发干警新活力。
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做到警示教育经常化、谈话提醒经常化、案件回访经常化,
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法律实务调研和学术研讨,有98篇
信息宣传报道被上级法院和市级以上媒体采用,8名法官在省市级征文中获奖,1名法
官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优秀理论教育工作者。

构建"一心七点"诉讼服务中心网格,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一站式服务。各类审判庭
风格各有特点,法官和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律文化熏陶。邀请人大代表、公民旁
听重大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在网上公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网络图文直
播、定期举行"法院开放日"等措施,搭建民意沟通平台。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共解机制,
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文化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法院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作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制定16项诉非衔接制度,完善民族
宗教、涉诉信访、电子商务等10个诉调对接平台,实现常态化、网格化管理。推行委
派调解、 委托调解机制,多元化解民生矛盾。2015年,委托、委派调解223条,司法
确认102件。

制定 《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意见》 《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 等6项管理制度,对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产生方式、
权利义务、操作程序、管理监督、学习培训等做了详细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
庭审行为、职业操守等进行明确规范,从制度上保证陪审职能发挥。不断拓宽工作思
路,让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职权,做到"真陪善审",除参与庭审外,研究涉及医疗、
建筑等非法律专业知识案件时,经院长批准,邀请陪审员列席审委会,充分发表意见、
提供民意及非法律专业知识咨询。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存在严重分歧时,可
以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提供非法律专业知识咨
询,并提供群众看法。在总结以往陪审随机抽取使用经验基础上,制定分组使用与定
期轮换相结合参审机制,即根据陪审员知识背景、文化层次、职业特点等分为刑事、
民事、商事、执行、人民陪审员等相对固定陪审组,将陪审员分组划入各审判庭,由
各庭室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每隔半年轮换一次,确保人民陪审员有效
参与审判不同类型案件。创新陪审模式,建立起"1+2"或"1+N"工作模式,即适用普通
程序案件合议庭由一名法官、 2名或多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模式,充分保证陪审员有
足够陪审机会。12月,曹县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 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
体"称号,2名人民陪审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陪审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加大人民法庭建设力度,7处法庭有成6处完成改建和新建任务,打造普连集法庭
的党建文化,孙老家法庭的廉政文化,魏湾法庭的依法治国文化,青集法庭的庭史、
亲民文化,庄寨法庭的公正为民文化,韩集法庭的以德治国文化等教育基地,引导法
官树立崇高人生目标和职业道德。12月,曹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中
心包括"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电子签章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失信执行人
信息披露等系统,实现与金融、公安、国土、住建、民政等部门网络对接。
供稿人:冉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