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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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民政局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优抚安置科、区划地名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民间组织管理科8个职能科室;隶属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有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滨海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殡仪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婚姻登记处、苍马山公墓管理所和退役军人帮扶办公室。全局共有干部职工76人。全县设10处镇街民政办公室、1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10个乡镇敬老院。
2012年,临沭县荣获"山东省双拥模范县",实现六连冠。县民政局被授予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全市"群众满意的县区部门"荣誉称号。
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保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保障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联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2012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全县保障城市困难居民1182户、2279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73万元。享受农村低保标准由农民年收入低于1400元提高到1800元,补助水平由7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保障农村困难居民18620户、20200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828万元。实施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资助201.7万元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33621人加入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的病种范围由4种扩大到10种,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救助城乡大病医疗困难家庭277人,发放救助款95.4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52人,救助资金20.8万元,救助低保边缘家庭贫困高考新生55人,救助资金11万元。下拨救灾资金445万元,用于补助冬春期间灾民口粮、衣被、取暖等临时基本困难和夏季洪涝灾害受灾的居民。组织全县"慈心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募捐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捐款120余万元。救助城市流浪、乞讨、弃婴147人次。
农村五保供养 全县有敬老院10处,其中,省一级6处、省二级4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360元和1920元。保障五保对象1146人,其中,集中供养423人、分散供养723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47.5万元。五保供养经费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列入预算,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五保供养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敬老院账户和供养对象个人"沂蒙惠农一卡通"帐户。开展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敬老院基础设施、生活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院容院貌绿化、美化、亮化,集中供养率逐年上升。五保供养工作实现规范运转、规范操作、规范服务,敬老院基本达到住房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为五保老人创造清洁优雅、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发展敬老院"以院养院""以副养院"项目,利用敬老院闲置土地种植蔬菜、果树,发展种植养殖业等院办经济。做好重阳老人节走访慰问活动。
双拥优抚安置 加强烈士陵园纪念建筑物的修缮、管理,发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做好散葬烈士墓的迁移和集中安葬褒扬,全县普查到零散烈士墓区49个,散葬烈士墓569座(其中女烈士墓1座)。聘请园林规划专家对墓区进行总体规划,规划2个墓区,一区占地0.3公顷,烈士墓300座,每座占地6平米。二区占地1.33公顷,烈士墓1500座。自筹资金50余万元修建墓穴410个,回迁率72%。
做好参战涉核等退伍军人群体的维稳工作,保证社会和谐安定。为农村年满60周岁的1743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103万元。为245名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38.2万元。为户籍在农村的7至10级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3233人,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手续,政府补助参合费19.39万元。为1至6级残疾军人和户籍在城镇的其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人办理入保手续,政府补助参保资金77.22万元。为1400名重点优抚对象健康查体。
2012年,全县共接收城乡退役士兵211人,其中,已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农村退役士兵139人,城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5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城镇义务兵和转业士官37人。发放城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36.95万元。按照"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三公开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安置,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工作的新途径,拓展安置渠道,在坚持政府指令性安置的同时,引导、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参与并全程监督,增加透明度。依托县职业培训中心作为培训机构,为退伍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岗位、技能培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
基层社区建设 印发《关于规范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重点从领导协调、建设规划、服务设施以及服务管理的全覆盖入手,按照"加快农村住房建设配套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实施三上工程创建生态文明社区"的四步曲要求,加快城乡社区全覆盖步伐。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构建以服务困难弱势群体为核心的社区保障服务网络、以关爱下岗失业人员为核心的社区再就业服务网络、以服务居民生活为核心的便民服务网络。发挥行政机制、互助机制、志愿机制、市场机制的作用,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四民主一考核"和"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
区划地名 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加强城区道路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推进地名信息化服务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临沭城区发展状况,依法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对县城已有的地名标志牌进行维护维修,增设标志牌42块。承办苏鲁行政区域界线(临沂段)联检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临沭部分的编撰工作。
婚姻登记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对婚姻服务中心开展的照相、颁证等有偿服务全部实行个人自愿选择、签名,收费一律开具机打正式发票。加快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星级创建活动。2012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856对,离婚登记1265对,补发婚姻证件1155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3000份,办理收养登记3件。
殡葬管理 以改革丧葬陋习、倡导丧葬新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加快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逐步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经营性公墓管理运行良好。全县共火化遗体尸4068具,土葬回潮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社会福利工作 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将社会综合福利服务中心纳入全县民生建设工程,成立建设指挥部。社会综合福利中心规划占地4.07公顷,投资1800万元,11月开工建设。对5家福利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完成孤儿信息录入及入户核实调查工作,严格按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费,共为92名孤儿发放资金74.34万元。与南京爱德基金会合作,对6~12岁82名在校孤儿进行资助,发放助学资金11.99万元。广电网络公司、金明寓房地产开发公司于重阳节前免费为敬老院安装数字电视240台,丰富五保老人的文化生活。为11名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免费手术。
民间组织管理 培育和监管并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体系和法制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全年共登记社会团体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全县应检社会组织154个,参检143个,参检率93%。培育发展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共登记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34个,入会农户9140户,资金总规模928万元。
撰稿:闫志会 审稿:冯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