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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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宣传科、基层科、政工科、财务科、社区矫正办公室6个职能科室。隶属于司法局的二级单位有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会中介机构山东苍马律师事务所、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临沭县普法办公室与县司法局合署办公,全县设司法所9个、法律服务所11个。2015年2月,临沭县司法局被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普法依法治理 2015年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年。2月,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在全县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法治课程;3月,玉山镇东朱仓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月,县政协将"农村基层学法用法"列为专题协商并形成建议议案,县委书记任庆虎等领导对建议案作重要批示;6月,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利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公交站牌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8月,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并打造体育场、云溪谷和蛟龙镇利城社区等一批法治教育示范点。继续依托普法短信平台,每周三定期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发送普法短信。全年拍摄、编辑、制作《法治临沭》电视栏目10期,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系列宣传活动2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法治图书3000多册。
律师公证 全年组织律师开展3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由专业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定期深入重点项目和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严格执行律师业务公示制度,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公开收费管理办法和标准、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公开投诉电话,年内未发生一起律师重大影响事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机关、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2015年,全县律师共为350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820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加强公证规范化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开展"业务拓展年"活动。对疑难复杂案件、高风险业务和新公证业务实行集体研究讨论;组织公证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公证业务培训,在省、市各类刊物发表业务论文、案例和信息20余篇。坚持从严管理,严格办证程序,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行为。2015年办理公证事项1804件,无一错证、假证。
法律援助 开展法律援助"点援制",真正做到"谁援助,我做主"满足受援人不同的法律需求,为受援人提供人性化的法律服务;组织策划"风雨人生路,法援伴您行""法治阳光,温暖老龄"等宣传活动5次;全年完成信息案例12篇,调研文章2篇。在临沭电视台《行风热线》上线两次;2015年共投入援助经费22.4万元,全年发放办案补贴20.4万元,结余2万元转下年度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援助专款全部用于发放援助案件补贴,无挤占、挪用现象。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12件,完成数占全年目标任务数106.8%。
基层基础 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省司法厅培训的10名政法干警到岗实习,调整3名司法所长,新招考的10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同时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司法助理员补贴。积极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7月,出台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5名,全年发放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调解案件补贴共计11万元;10月,召开全县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印制人民调解员工作手册,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案卷质量评查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2015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0起,调解成功942起,调解成功率达98%。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年开展4次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报到、集中学习教育活动。4月,与县检察院联合对全县9个镇街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实现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建议收监4人、治安处罚6人;6月,为每个司法所配发人脸识别考勤机,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有效识别和验证,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安排,2015年对临沭县11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特赦。严格执行判前社会调查审查审核制度,全年开展判前社会调查271件,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69人,解除1811人,正在矫正558人。加强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实现司法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建立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化衔接、社会化帮扶机制,全县1352名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达100%,实现一人一档,全年协调有关部门解决12名困难帮教对象就业问题。
撰稿:李振华 审稿:胡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