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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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是组织起草沂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规章及
具体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
工作。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
育。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新技术推
广和生殖保健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
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编制拨付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负责
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及计划内怀孕终止妊娠的核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
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协调、组织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接待和承
办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访。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2010年,全局
下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部设办公室、计统科
、政策法规信访科、宣教科、财务科、科技科、县直计生办、执法大队、药具管理站,有工
作人员101人。县计划生育协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10年全县共出生12815人,其中合法生
育12020人,合法生育率为93.8%,人口出生率为14.12‰,自然增长率为6.82‰,出生人口性
别比为104.1:100。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在农村,继续巩固和发展“一个章程揽全局、一个合同管到
底、一个公决解难题、一个监督作保障、一个服务争满意”的“五个一”村民自治模式,把
责任落实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主任身上。本着“抓真、抓实”的原则,深
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重点指导村级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章程和计划生育合同。在制定章程时,各村(居)紧密结合实际,在落实好上级出台的各项
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婚丧嫁娶、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村(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等方面,积极出台村级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在合同
化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新增了移风易俗、村级利益导向政策等内容
,落实了担保人制度,合同的签订坚持了真签、实签、本人签的原则,发挥了合同应有的制
约力,村民自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城区,重点强化了对居民小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
理服务,建立健全了日常管理机制,完善了失业、无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为加强经费
保障,县财政拨付计生属地管理经费70万元,主要解决破产企业、居民小区计生工作人员的
报酬等问题。同时,大力实施后进攻坚计划,狠抓薄弱村帮促转化工作。沂水县制定出台了
《2010年度计划生育薄弱村帮促工作实施方案》,县级班子有关领导分工包扶了5个任务重的
乡镇,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包扶了114个薄弱村,并在帮促的目标、形式
、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强化了责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帮促效果。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2010年,继续坚持以正确的舆论为导向,积极创新计划生育宣传
教育的内容、形式及载体,提高宣传教育成效。一是抓好活动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期
间“十个一”、计生文艺宣传三级联演、5.29协会活动日及纪念中国计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
成就巡展、计生有奖征文比赛、7.11世界人口日集中宣传及广场电影放映周等活动,重点开
展了对省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答记者问以及市
、县《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的宣传,营造了良好
的舆论氛围。一年来,全县累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万份,组织各类培训班3000场,举办计
生文艺演出2400场。二是强化阵地宣传。着力加强了乡村“七个一”(一个咨询服务室(宣
传服务室)、一个人口学校、一个宣传栏、一个阅报栏、一块黑板报、一个政务公开栏、一
条生育文化街)阵地建设,并在有条件的村建设了集宣传、阅览、娱乐于一身的文化大院,
在部分乡镇、村建设了高标准的文化广场,优化了宣传服务环境。三是强化媒体宣传。在县
广播电台、电视台、县政府网站以及《沂水新闻》报均设立了计划生育公益性专题栏目,定
期刊播计生稿件,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开设了“计划生育课堂”
,每月一堂计划生育课;加强了对外宣传,全县各级共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计生稿件26
0篇,发表政务信息80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是抓好已婚育龄妇女的进站查体工作。按照“程序规范、项目
齐全、服务免费、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分别于1月份、5月份、9月份组织开展了3次生殖
健康集中查体活动,通过全面应用虹膜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提高了进站准确率、及时率。同
时,加强对每轮进站尾子的清理,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落实领导干部包
扶责任制,并实行了跟踪考核、个案销号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
施。坚持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到位率作为重要指标来抓。三是认真开展优生优育
服务。对孕前妇女,全面推行“三优”教育、“四项”病毒检测,对怀孕妇女免费进行唐氏
综合症筛查,对妊娠期妇女定期进行免费孕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并分类、分级建档管理,实
施全程保健服务。同时,认真开展了病残儿鉴定及病残儿再生育家庭优生检测工作,努力降
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全县共有134名病残儿参加了初鉴,初鉴合格率为28.4%,市复鉴合格率
为100%。四是强化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积极向群众普及维护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男女平等、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形成关爱女孩、关注性
别比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经情孕情查访工作,对合法妊娠的已婚育龄妇女在2个月
内逐级上报,及时纳入有效管理和全程跟踪服务,发现意外妊娠或违法怀孕的,及时落实补
救措施,并紧跟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人口基础信息核查】 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实行了“宽、严”政策,在
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计划生育集中清理核查活动,全县共清理出往年出生漏报3381人,其中违
法生育2724人。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县委、县政府根据临发[2009]30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
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建立起了以十大优待和两项制约
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这一文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和贯彻
落实。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8月底前集中利用一天时间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一次全额划拨到指定金融机构,通过沂蒙惠农一卡通“直通车”发放到户。2010年共兑现了
549.37万元。对城区失业、无业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采取集中时间
“面对面”发放的形式予以兑现,共兑现了46万元。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
助政策。自2010年起,将享受奖励扶助的年龄提前了5个年龄段,即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
女户和双女户夫妇,从55周岁开始每人每年发放720元的奖励扶助金。至2010年底,全县符合
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共有2540人,通过“直通车”发放奖励扶助金182.88万元。2010年,全
县新报名了59户,每户一次性奖励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了6000元,奖金已全部发放到
报名领证的夫妇手中。至2010年底,全县已累计报名2899户。首次开展了“救助计划生育家
庭贫困学生”活动。对新考入大学的56名贫困本科生分别给予了2000~5000元不等的救助金
,对100名贫困中学生分别给予了800~1200元不等的救助金,全县共发放此类救助金30万元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死亡的计生家庭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救
助金,对独生子女伤残的每人每月给予80元的救助金,全县共对符合救助政策的50户家庭兑
现了扶助金。认真落实好独生子女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2010年中考中,为3641名独生
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家庭的考生落实了加10分的政策;为所有农村合法生育育龄妇女每人发
放分娩补助金350元。严格执行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规定,切实维护
了农村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口计生工作考核】 一是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
、负总责不动摇,实行“一票否决、离职审计、重点管理、追踪奖惩”四项制度不动摇,对
乡镇实行全年考核结果末位黄牌警告不动摇。在全县的县委工作会议上对11个先进乡(镇)
、37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对1个落后镇给予黄牌警告,对7个县直单位和41个行政村分别
给予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保持了强有力的奖惩力度。二是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坚
持把计生经费作为法定支出、必保项目予以安排,严格落实年初考核预算、期间考核预算执
行、年终考核决算和按月上报收支情况制度,2010年全县综合投入计划生育经费达5900万元
,人均52元,均按时拨付到位。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七个不准”和“八项群众工
作纪律”要求,积极引导基层注重分类施法、灵活用法,对热点、难点工作实行个案风险评
估,确保了在全面完成人口责任目标的同时,依法行政不出任何问题。
  【计生协会工作】 不断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协会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
、交流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格
局,不断实现了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每年春节期间,利用全县20%的计生
协会文艺宣传队,村村举办了计划生育文艺演出,扩大了协会工作的影响力。同时,深入开
展“生育关怀”行动。县财政每年拨款20万元,并向社会募捐,设立县级计划生育公益金,
对计生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全县共救助了2263户,发放救助金、救助品折合现金38.7万元。
  (许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