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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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定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开展民族
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等。2016年,下设办公室、综合科,有工作人员6人。
至2016年,全县有回、蒙古、苗、彝、壮、布依、朝鲜、满等31个少数民族,6748人,分布在各乡镇、街道和部分县
直单位。其中,回族570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4.5%。有6个民族村居。有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四种
宗教,信教群众近1.3万人,其中,佛教2030人,伊斯兰教5704人,天主教1390人,基督教3800人。有5个宗教团体
,宗教教职人员14人,宗教活动场所39处。
【民族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春节期间,及时为穆斯林农户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47.7万元,向县财政申
请慰问资金,对187户少数民族困难户和少数民族人士进行了走访慰问,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了少数民族。执行好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为40名回族、满族、苗族、彝族高考考生办理了特殊考生登记,为40名回族中考考生办理
了民族证明。为1人办理了更改民族成份初审,帮助4人办理了朝觐申请。
大力争取扶持资金。向上级申报民族宗教方面专项资金项目3个,批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个,争取资金100万元
。申请到位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0万元。
加强清真食品管理。中秋节前,从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民宗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县级班
子有关领导带领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集中检查活动,宣传了政策法规,消除了存在的问题。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沂水电视台和城区内大屏幕,利用一周时间,滚动播放了党的民族政策、有
关法律法规和宣传口号。推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在民族小学、民族村居制作了高质量的宣传栏、宣传展板和标
语板等。
【宗教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借助党报党刊、民族宗教系统官网等,组织本单位全体
干部职工和宗教界人士,对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
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努力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
沂水各项宗教工作任务中。
扎实开展“两规范两提高”。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负责人会议,进
行了动员安排。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走访了解、问卷调查、梳理来信来访线索等多种方式,认
真查找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搞好整改,提高了宗教工作水平。
天主教集中朝圣安全有序完成。天主教临沂教区“圣母月”,6天累计有9500名信教群众参加活动。
深化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利用4天时间,对39处宗教活动场所逐一进行检查、督导,进行了信息、情况采集和
评定打分,解决了部分场所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民主管理组织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抵御渗透意识不强等问题。
宗教公益慈善工作健康开展。佛教界为县城敬老院送去大米、面粉各20袋,为一处小学捐献1000元和部分学习用具
,向圣水坊村捐款2万元用于扶贫,资助1名贫困学生。天主教界继续组织开展“每天节约1角钱”活动,用筹集到的
资金对部分困难户给予帮助。
(郝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