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银监分局沂水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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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临沂银监分局沂水办事处作为临沂银监分局的派出机构,在临沂银监分局统一管理和集中调度下履行有关监管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管辖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重点是对农商银行、邮政储蓄等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收集所管辖县有关金融风险的信息并向上级机构报告;完成银监局或银监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014年,有工作人员1名。
沂水办事处以“防风险、守底线、促转型、重服务”为已任,不断促进作风转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2012-2014年连续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临沂银监分局评为先进集体。

【银行业体系建设】 银行业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新引入1家城商行。威海银行沂水支行落户沂水,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二是村镇银行服务网点增加1处。核准成立了沂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长安路支行,村镇银行服务网点增加到4处;三是核准临商银行沂水支行筹建综合性支行、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各1处。四是支持沂水农商银行继续下沉服务网点,网点服务实现全覆盖。新设立沂水农村商业银行黄山龙泉分理处,标准化网点达50处。五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打造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辖区银行业机构共布设电子机具5924台,其中ATM机275台,POS机2801台,转帐电话2306台,自助服务终端542台。截至年末全县银行业机构12家、营业网点113个。九县中率先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股份制和城商行为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含农商行、村镇银行、互助社)为补充的县域银行组织体系。

【小微企业金融扶持】 一是突出监管引领作用,引领银行业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的要求,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持续改善小微信贷服务,强化“六项机制”建设,落实“四单”原则,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督促落实尽职免责,改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大力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渠道创新。三是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月度监测报告制度,推动各银行机构在落实“续贷”新政的基础上,加强小微企业贷款还款方式创新。在有效提高贷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2013年同期“三个不低于”监管目标。四是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督促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落实小微企业收费减免规定,加强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收费行为治理,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农”金融服务】 一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提升金融支农能力,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农村经济的共同发展。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二是深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三农”服务能力建设。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树立普惠金融的价值理念,切实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扎实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采取定时定点服务,广泛布设ATM、POS机、转账电话和自助服务终端等金融电子机具,方便村民利用电脑、电话、手机等网络通信终端在线自助办理金融服务,大幅提高电子业务替代率,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规范经营行为】 持续推进“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办事处按照“三项机制”“四个完善”“五个到位”的工作思路,强化督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信贷业务“七不准”、收费“四公开”和“四禁止”的监管要求,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调低收费标准,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信息调研】 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监管工作、服务政策、反映基本层等方面的作用,监管办围绕监管工作的重点,认真调研,深入挖掘,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做法,为领导全面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全年共上报政务信息12篇,其中被省局采用2篇。
(刘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