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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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建设解放前,农村除少数富户以外,绝大部分农民住房都比较狭窄拥挤。有
的几代同住一室,有的人畜混住,有的根本无房屋,只好栖身荒山破庙或看场屋中。
1949年,全县有103955户,465310人,房屋32.1万间,建筑面积249.5万平方米,户
均24平方米,人均5.36平方米。
50年代,民房多是石基土墙草顶。60年代中期,县内开始兴建“四不露毛”的新
式住房,即从檐口向上一般用三至四行瓦,房两端屋潲用砖(或石板)砌成,屋顶部用
草苫盖。70年代中期,砖瓦结构房屋逐步增多,许多民房建筑用钢筋、混凝土等材料
。进入80年代,房屋加宽到5至7米,檐高3.2至3.5米。许多村民还建造带走廊的住房
,少数富裕农民建起了楼房(多为二层)。90年代,推行“小康屋”建设,坊前、相邸
等乡(镇)搞了试点户。到1993年,旧式木板门窗已基本淘汰,玻璃门窗、铝合金建材
及大理石贴面、地板砖、马赛克、瓷瓦、壁纸已广泛使用。
公共设施解放前,农村公共设施主要有水井、祠堂、土地庙、路桥。且祠堂、学
塾为集股兴建和维修。另外有荒地、汪塘等荒废无用之地,俗称“官地”。有的随意
堆放柴草、土杂肥,有的作为义冢、“舍林子”。1941年后,利用没收反动地主房屋
和寺庙改建学校、村公所、村团部、工副业加工厂房、村庄仓库等。1960年后,随着
生产发展,村办公室及学校等多另行改建,并兴建副业生产厂房,如油坊、磨坊、染
坊、豆腐坊、粉坊及机织、轧花、柳编、木工、红炉等作坊。有的村设青年俱乐部及
民兵连部,作为开会场所或排练文艺节目场所,建篮球场,开展体育活动,开辟小广
场,用于开大会和放映电影。
1980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公共设施多作价卖给个人。1984年以后
,多数村建起了文化大院,内设青年之家、妇女之家、民兵之家、党员之家和会计室
、游艺室、图书室及农民业校等。1992年在临沂市率先实现村村通电,村里建有供电
、供水等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