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私塾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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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
县内私塾是普通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属私立启蒙教育。主要有义塾和家塾两种,
自汉唐一直延续到抗日战争时期。
义塾又称义学,为户办、村办或联办免费教育。经费来源于地租、义捐或公产收
入。入学者多为贫寒之家子弟。以能认识几个字,从事各种低职业谋生为主要目的。
清末,县内有狼丘家、刘芦阁、水落坡、鹑鸽李、商家店等义塾。1904年(清光绪三
十年)均改为学堂。
家塾又称东馆或教馆,独家办或合家办。是富贵人家及缙绅之家为其子弟参加科
举考试,把教师请到家中教育子弟的私塾。经费靠学生交纳束修。有的一村一处,有
的一村数处。
家塾或义塾,有塾师1人或数人。学生有2~3人者,5~8人者,数十人以上者不
等。教授课程以儒学为主,大体分为两部分:一、启蒙课本,有《三字经》、《百家
姓》、《千字文》、《日用杂字》等,是私塾的启蒙课,也是义塾的主要课程。二、
为科举考试作准备的课程,如《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经》
等“四书五经”之类。教学方法以死记硬背为主,单人独进,先背诵后师讲。假期有
寒假、清明假、庙会假等。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开始对私塾改革,至民国初,虽已下令取缔,
但仍不能废除。1917年,境内尚有私塾70处。抗日战争时期又有增加,1945年县境解
放后全部废除。
书院
阳信县书院(锄经书院),1822年(清道光二年)始建于城东门里路南(今阳信
镇中学址),是地主官府为考取秀才、举人而设立的官办学校。书院设院董会,由地
方乡贤硕儒组成,主持人称监督事或院长,由其聘请当地举人,进士任教。书院学无
年限,教学除教师讲授之外,特别重视生员自学。入院学习的生员,分文生月课和童
生常课。文生月课是进学的秀才,为乡试应举,每月定期听课,或专请名师批阅文章
(主要是八股文、试贴诗等)。童生常课是经童试合格或相当程度的生员,入院专攻
经史,常年就读院中。其廪膳费由府、县供给,以备届时应考。1904年(光绪三十年)
书院改为小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