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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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农民体育历史久远,以武术见长。农闲练功习武,打拉子、投石块、投沙袋、翻筋斗、翻石磙、举石杠、举石锁、摔跤、下庄户棋、踩高跷等,民间体育活动较为普及。
建国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民体育事业有较快发展。1972年,道沟公社(今兴隆庄镇)举办4个生产大队乒乓球比赛,对于开展全县农民体育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1973年全县13个社镇普遍建立体育领导机构,配备专职体育干部。农村文化中心、青年之家、俱乐部建有篮球、排球、羽毛球场与乒乓球室、游艺室等。各社镇每年皆举行农民篮球、乒乓球、田径、象棋等竞赛活动。由于农民体育工作成绩显著,1983年4月,省体委、省文化局和团省委在兖州召开全省农村体育现场会,德州、聊城、菏泽、枣庄、临沂、济宁6个地市的代表参观了新驿公社文化中心站、城关公社马桥大队、谷村公社高庙大队、大安公社前邢大队、漕河公社前王大队、堡子公社巨王林大队的“青年之家”。1984年省体委、团省委联合在兖州举办全省农民乒乓球赛,兖州组队参赛。1985年春,兖州县召开首届农民运动会,开了农民运动会的先例。同年,兖州县农民女子篮球队代表济宁市参加省农民“丰收杯”篮球赛,并获第四名。1985年1月12日泗庄乡、王因镇被县政府授予“体育之乡”称号。其中王因镇被省体委评为体育先进单位。1985年山东省第二届农民“丰收杯”男子篮球分区赛在兖州举行,兖州组队参加。
1987年,全县13个乡镇农民体育达到了有组织(体育领导小组)、有场地(篮球场和乒乓球室)、有队伍(篮球队、乒乓队、象棋队、武术队等)、有计划(全年活动计划)、有活动(定期活动)的“五有”要求,并于1988年3月通过了国家体委的检查验收。
1989、1990年,农民文化艺术节期间,各乡镇广泛开展了篮球、乒乓、象棋、拔河、自行车、武术等体育比赛。1993年大安镇、谷村乡、城郊乡被省体委命名为体育先进乡镇,1995年,兴隆庄镇、兖州镇被省体委命名为体育先进乡镇。年底,全市共有6个乡镇获省体育先进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