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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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统计机构与队伍
建国初期,建设科兼管统计工作。1953年5月,成立统计科,编制5人,全县
15个区均设统计员。翌年,统计员撤销,由区文书兼理统计工作。
1958年4月, 统计科与计划委员会合并,称计划统计局,负责全县的计划和
统计工作。
1963年,设统计局,配备办事人员5人。全县17处公社,15处配专职统计员,
2处配兼职统计员。县属42个单位中,5个单位建立统计机构(科、股),17个单
位配专职统计员,全县统计干部96人。
1968年3月,统计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统计组(1970年改为计划统计局)
管理。1975年7月,计划统计局撤销,统计工作仍由计划委员会管理。
1982年4月, 重新成立统计局,编制5人。1984年,全县28处乡镇各配1名专
职或兼职统计员。同年秋,统计局设农村抽样调查队。到1987年底,全县统计队
伍发展到700余人,其中专职统计人员250人。在专职统计人员中,大专文化程度
的43人,占16.8%;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176人,占70.4%。

第二节 统计调查项目
1950年,县内统计调查的主要项目有区、乡、镇、村个数,居民户数、人口、
劳动力,全县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以及大家畜和猪、羊头(只)数
等。
1952年秋季,在南流区进行查田定产统计调查试点,随即在全县展开。是年,
对互助合作组织进行统计调查。
1953年,全县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截止7月1日零时,对人口总量、性别、
年龄、文化程度、民族等指标进行了调查统计。
1953年调查统计项目增加,分社会、农业、工业、商业统计4大类。次年,4
大类所属的统计指标达200多个。
1956年,工农业和社会统计调查项目增加。农业增加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业排灌机械、中小农机具、植树造林、果品产量、果树株数等,工业增加了分
经济类型的产值、产量、企业个数、职工人数,社会统计增加了城镇户数、人口
等指标。
1958年,增加了水利建设、人民公社入社户数、高额丰产方、丰产田、食堂
处数、粮食产量分配、收益分配、钢铁产量进度、主要统配物资消费与库存、劳
动工资、人口增减变动、基本建设等项指标的调查统计。
1964年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普查的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主要项目有人
口总数、 文化程度、性别、年龄、民族、成份、职业等7项。同时查清1964年上
半年人口增长情况。
“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工作受到冲击,统计报表曾中断,有些历史统计
资料被销毁,仅保留一些简单的基本统计报表。
1977年后,工业、农业、商业、物资、劳动工资、综合统计等方面均增加多
项统计调查内容。
1982年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其标准时间是7月1日零时,共调查统计19个项
目。
1984年后, 增设农村抽样统计调查, 全县设国家住户调查点10个、共100
户,地方调查点7个、700户。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村住户和农村经济,项目
包括农作物面积、产量,农民现金及实物收、支、存情况等共700多个指标。
1986年12月,进行工业普查,包括国营工业、县营集体工业、乡镇办工业,
共11个项目,463个指标。
1987年,县内统计调查范围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包括工业、农业、财
政金融、商业、劳动工资、基本建设、物资、综合、运输邮电、农经、社会等11
个大类,5100多项指标。工业统计主要有工业总产值、净产值、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物耗、经济效益、财务成本、专业生产设备、
产品生产能力等;农业方面主要有农业总产值、净产值、主要农产品产量、林牧
渔业情况,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化肥化情况,收益分配、专业户和联
合体情况,农业商品率等;财政金融包括财政收支、现金收支、贷款、存款、储
蓄等;商业统计主要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社会主要消费品零售量、主要农副产
品收购、社会商品购买力、对外贸易出口商品收购、商业机构与零售网点等;劳
动工资统计主要有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
劳保福利构成、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基建统计含基本建
设投资额、技术措施项目投资额、施工和竣工面积、新增固定资产等;物资统计
有物资消费与库存情况、产品销售与库存总值、新机电设备使用与库存、生产用
主要物资使用方向、能源消耗等;综合统计包括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民生
产总值等项指标;运输邮电统计主要有货客运量及周转量、公路通车里程、邮电
业务总量、报刊杂志发行量、邮路长度、年末电话装机等;农村经济统计主要有
农村家庭住户现金、实物收、支、存情况,购置消耗品支出、文化生活服务支出、
非商品性支出、农产量等抽样调查;社会统计主要有人口、文化、教育、卫生等
方面的指标。

第三节 统计服务与监督
一、统计服务
统计部门运用定期统计的专业报表、综合报表和对普查、典型调查、抽样调
查的资料综合分析研究等形式,提供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资料,
为指导经济建设提供信息、咨询,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1953年开始,定期整理统计资料。1962年,编印《临朐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汇编》(1936~1962年)。1964年始,逐年编印《临朐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979年,编印《伟大的三十年》(1949~1978年),系统地汇集了新中国建立30
年来全县的基本情况、农业、工业、基建、商业、财政金融、交通邮电、劳动工
资、文教卫生、物资供应等方面48个事业项目的重要数据,从而揭示了临朐县经
济发展的规律。
1984年后,注重了提供统计信息,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和优质服务等项活动。
1984~1987年,共编写统计分析资料、调查报告120余篇,内容涉及工业、农业、
基建、 运输、 商业等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其中《农村建房热亟待降温》等文在
《大众日报》刊载。《一个热心为农民服务的乡镇兽医站》、《全县生猪生产开
始回升》 、《人情费增长741%》、《抓好农村住房调查工作,为党政领导提供
优质服务》、《应用样本草图、提高数字质量》等文分别被省统计局、农调队采
用。《农产量抽样调查方法亟待改革》一文在国家统计局召开的统计调查方法讨
论会上交流。临朐县的统计分析材料、调查报告有20余篇被潍坊市统计局转发,
有3篇获市科研成果奖。
1985年始,定期编印《统计资料卡》,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月报
统计资料。

二、统计监督
1983年12月,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继而颁发《国务院关
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统计工作逐步转入法制轨道。1984年始,每年
两次对统计数字质量、统计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行业主要有农业、工业、
商业、物资、基建、农村经济调查等。对查出的统计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
有的统计数字不真实等问题,逐项进行了核实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