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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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领导成员
主任:徐永彩
副主任:李华海纪少坤

【机构设置】招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设办公室、财务科、房管科、安全生产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节能科、综合科、生活科9个科室,编制51人。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机关房屋修缮、水电暖维修、绿化管理、办公楼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市委办、政府办、机关工委、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机关事务管理处6个单位财务结算、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车辆保险及理赔工作;负责金鸿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组织团体和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2015年,实有工作人员44人。
【概况】2015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以《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以"工作创先、机制创新、服务创优"为主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贴近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整个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平稳发展。

【制度建设】2015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先后建立和完善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并量化到人,细化到岗,形成涵盖整个后勤服务工作制度体系。特色鲜明的服务承诺制,推出24小时服务电话,对突发情况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置,广受服务对象好评。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后勤工作规范有序运转。

【节能工作】2015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对节能工作常抓不懈,取得优异成绩。2015年3月,上级节能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招远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进行现场考核,经实地考核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并取得烟台市第一名的好成绩。在2015年6月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节能科联合经信局等部门下发《关于2015年招远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在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为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招远市把市人民医院列为创建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顺利通过省、烟台市对该项工作的验收。全市134个公共机构全部完成2015年度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工作,人均能耗和面均能耗指标均达到同期目标要求。
【安全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水、电、暖、门、窗、护栏等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每年10月邀请专业消防部门对每栋楼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测,及时更换消防设施、设备和到期灭火材料。2015年,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

【派遣公司管理工作】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工作社会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不断探索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派遣公司坚持依法规范管理,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条例》及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总结派遣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解决方案。参加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相关方面培训,了解国家政策和派遣动态,学习先进人力资源和派遣服务管理经验。派遣公司派出员工均达到持证上岗要求,派遣公司共管理80多个单位1300多人。2015年11月,被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评为全国人力资源优秀服务单位。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2015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重新核定车辆编制,建立招远市公务用车电子档案,对超编、超标车辆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严格公务用车审批购置程序。会同市交警大队、市环保局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全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共淘汰黄标车38辆,率先达到烟台市政府要求2015年11月30日前黄标车清零工作,起到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带头作用。烟台市清理整顿黄标车领导小组到招检查指导黄标车清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撰稿:路翠华 审稿:李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