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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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妇女联合会领导成员
王明洁(女)
马文玲(女)
王霞(女)

招远市妇女联合会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的社会群众团体,是招远市委、市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国妇联的县级地方组织,在招远市委和烟台市妇联的领导下,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2015年,市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宣部、权益部、妇儿办4个部室,机关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

2015年,招远市妇联紧紧围绕中央群团工作部署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开展"妇女法德素质提升年"活动为统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妇联组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广大妇女思想基础更加巩固,道德底蕴更加深厚,发展能力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发展。市妇联先后被评为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单位、招远市直部门先进单位、农村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市委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等。全市有2个集体、1名个人受到省妇联表彰。
2015年,全市有镇(街道、区)妇联14个,村妇代会724个,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达到100%,行政村建设妇女之家达到100%。在党政机关、科教文卫、新经济组织等单位建立妇委会58个,因机构合并,比上年缩减4个妇委会。成立由国有企业女企业家、私营女企业家、个体女老板组成的女企业家联谊会,会员22人。有省级妇女儿童家园4个,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功能服务。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弱势妇女儿童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实施女性安康保险工程,宣传发动4900人参保,妇女健康保障进一步增强;利用三八节、母亲节等节日契机,联合玲珑集团、英诚医院,救助贫困母亲50名,为其进行免费查体,并送去救助金及慰问品;与卫生部门联合,完成农村2000名妇女乳腺癌筛查任务。2015年4月,对全市"两癌"贫困母亲信息进行摸底,录入全国妇联数据库,完善救助申请机制;对上争取、部门联合等方式,发放贫困母亲救助金8.2万元,救助贫困母亲12名;开展"爱心献春蕾"救助活动,争取资金6万元,救助春蕾女童300名。基层维权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接待、反馈工作机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58人次,全部处结;高度关注农村妇女权益保护问题,通过会议部署、定期调度等方式,确保农村土地证和登记簿上有妇女名字;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后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复查修订工作,从源头上维护农村妇女家庭权益和土地权益。

2015年,市妇联开展"五美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围绕美化家居环境、传承传统道德、科学教子等内容,举办主题创建活动,评选优秀家庭,树立家庭榜样。全年评选出856户"五美家庭",其中162户"勤劳致富之家",160户"生态绿色之家"、216户"德馨和睦之家",168户"幸福文化之家",150户"公益爱心之家",30户"金都最美家庭"。三八节期间,联合招远电视台、今日招远报社宣传报道家庭典型5个。借助各种活动,向省、烟台妇联推荐最美家庭典型。2户被评为"山东省五好文明家庭",109户被评为"烟台市最美家庭"。

开展妇女文明养成活动。围绕全市乡村文明行动,集中力量举办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活动,依托市委党校举办市级培训4场,培训农村女两委成员800余人。在各镇(街道、区)举办培训活动84场,培训1万多人。推广"新女性文明三字经""四德歌"等妇女行为规范,举办"新女性文明三字经""四德歌"展演比赛,20多个单位1000多名妇女参赛,掀起学习热潮。组织老年体协健身骨干到省妇联学习妇女"健身气功",开展推广教学活动。
2015年,市妇联与团市委联合在招远架旗山游乐园开展"文明祭祀,防火保林"万人承诺签名活动,20名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参加活动,12000多人在主题横幅上签名承诺。组织各镇(街道、区)巾帼志愿者深入到农村大集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发放宣传明白纸3万余份,营造文明祭祀的浓厚氛围。同时,围绕依法治市、文明创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组织100多名巾帼志愿者开展广场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倡议市民积极参与。
(撰稿:赵美芳审稿:马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