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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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远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成员
姜学文
栾文茂陈志强
姜瑞亮
刘庆梅(女)

中共招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科、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武装部、市直机关工会工委。2015年,在编人员7人。

2015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履职尽责担当使命,坡道发力攻坚跨越"总体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加强机关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创新举措,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圆满完成全市机关建设和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机关党建调查研究与实践创新先进单位,在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主持召开的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及全省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分别介绍招远市机关党建工作经验。

2015年,市直机关工委组织机关党员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思想建党,用先进的思想引领广大机关党员。同时,加强传统文化学习,从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历时3个月,组织编发《国学知识一百问》读本,将传统文化的基本知识浓缩于一书,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12月下旬,组织国学知识竞赛活动,共有125个单位的党员参加竞赛,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位10个,85分以上单位38个,有效促进国学知识在全市机关的普及。

2015年,市直机关工委组织任届期满或需要改选的支部进行选举,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党务知识,工作能力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得到群众信任的党员充实到机关党组织班子,确保班子健全。对不是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一把手的20多个班子进行调整,使机关工委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一把手。5月20日,召开机关党建工作培训会议,对106个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有效提升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促发展形成组织优势能力。在全市机关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专门下发实施意见,按照"基础工作规范化、组织作用发挥示范化、党员作用发挥常态化"要求,将创建活动分解为机关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建设、阵地建设4大项41小项具体要求,初步建成法院、公安局、水务局、国税局、供电公司等示范单位。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资格标准和市委组织部细化的其他标准条件,把好推荐关、培训关、预审关、程序关、公示关、问责关,开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确定发展对象会议、接收预备党员会议、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对不符合上述程序的取消其发展党员的资格。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严格把关,机关转往农村党员,严格落实"双审双签双公示"制度。在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党员一律不得将党员关系转往农村。建立组织关系接转登记簿,对转入、转出、本系统之间调动党员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促进党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组织3次机关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分类汇总,督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5年,市直机关工委制定《2015年全市机关建设工作要点》,下发到全市各级机关。6月、12月,分组对镇(街道、区)、市直部门、驻招单位机关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机关工作动态》信息编发力度,全年累计编发18期,宣传推广经济技术开发区、统战部、公安局等单位先进经验和作法。开展"万人评机关、评窗口"及事业单位评议活动。年初,将2014年"万人评"活动中收集到的269条评议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至2015年11月评议意见整改工作全部完成。11~12月,开展2015年"万人评机关、评窗口"及事业单位评议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对全市119个机关单位、71个窗口单位、194个事业单位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听取群众意见活动。5~8月,组织供电公司、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法院、环保局、国税局、住建局、卫计局、人社局等10个单位开展活动,让群众代表亲身感受部门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活动中,群众代表共提出意见和建议325条,部门和单位当场解决问题206条,承诺解决问题119条。督促全市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网上市民对话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答复市民提出的问题。2015年共收到市民提出咨询、建议和投诉3450条,部门回复3388条,回复率98.2%。
(撰稿:董秀琦 审稿:姜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