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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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远市委宣传部领导成员
李波
迟义贤
颜世军 于言伟 张帅

中共招远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烟台市委宣传文化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按照上级宣传部门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指导市直宣传文教系统各单位和各镇(街道、区)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理论研究、理论教育和理论宣传工作;负责社会舆论引导工作,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市电视台的工作。市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文产办、文教科、理教科、新闻科、对外宣传科、文明办、宣传科等科室,下辖市对外宣传中心、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个事业单位。2015年,在编行政编制人员13人,事业编制人员9人,工勤人员3人。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宣传部合署办公,正科级,与宣传部合署办公,设副主任1人。
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为市委宣传部内设科室,副科级,设主任1人。
市对外宣传中心成立于2003年7月10日,为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市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10年3月23日,2014年3月31日更名为招远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配备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015年,市委宣传部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深入推进"美德金都"工程,全方位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满意度,为建设富美文明新招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2015年,市委宣传部突出抓好全市理论学习教育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精神要求和市委意见,制定完善《市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见》《市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按照分类施教的原则,抓好市委中心组、市镇机关中心组和一般干部等三个层面的教育工作。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征订下发《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理论热点面对面》《党建》等理论学习材料。组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赴全市各镇(街道、区)进行宣讲,并组织全市范围内理论知识考试。根据领导安排和形势需要,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开展理论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分不同层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使理论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组织各镇(街道、区)宣传委员到烟台参加十八届五中全会宣讲骨干培训班,培育基层宣讲骨干,建设基层宣讲队伍;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部门,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班,调动全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积极性;邀请烟台市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到招为全市领导干部宣讲全会精神;会同市委党校等部门组成宣讲团,到市直机关、各镇(街道、区)、大型企业进行会议精神宣讲,最大范围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宣传深入到基层群众中,扩大影响力。
正面宣传做大做强。在市内宣传上,充分发挥《今日招远》、市电台和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作用,围绕经济转型升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园区建设、国家卫生城复审、机关干部大走访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题报道。在市直媒体开设"2015年为民办实事巡礼""回眸十二五看变化""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等专栏,宣传解读市委重大决策,反映传递群众呼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对外宣传上,借助中央、省、烟台市级权威媒体,瞄准大报、大台的重点栏目、黄金时段和重要位置,上好稿、上大稿,讲好招远故事,树立招远形象。全年对上对外发表新闻稿件5600余篇,其中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特供分析报告》和《山东参考》等刊发重点稿件11篇,在《大众日报》《烟台日报》刊发稿件488篇,在中央、省、烟台市级电视台、电台播发新闻780多条,发稿总数居烟台市前列。新华社刊发的反映招远市推进"三化融合"工作经验报道,被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副省长王书坚批示给有关部门参阅借鉴。
舆情引导准确有力。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定期组织召开全市舆情管控工作调度会议,对负面舆情及时进行排解疏导。充分发挥基层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作用,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区)、村、部门舆情信息反馈和网上统一引导机制,为化解负面舆情提供信息和人员保障,及时有效地处置多起突发事件。完善舆情监测搜集、分析研判、动态跟踪、应急预警、反馈处置机制,及早发现、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各类负面舆情信息,畅通正面信息传播渠道,压缩负面炒作空间,打击各种网络谣言。及时处理化解各类负面舆情100多起,保持舆情态势整体稳定。
舆论阵地巩固加强。大力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做大做强《今日招远》、市电台和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同时,统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发展。指导电视台开通电视网络版,并与胶东在线网站洽谈合作建设招远频道,进一步拓展电视传播渠道。抓住微信影响力迅速扩大的机遇,4月开通"金都招远"官方微信,至年底发布信息600多条,固定粉丝数突破5万人,总点击量150多万次,跻身烟台县市区官方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三强。"@招远发布"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180余条,有效传播党和政府声音,舆论引导效果良好。
2015年,以"美德金都"工程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精神文明创建和道德建设,城乡文明水平再上新台阶。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显著。以迎接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考核验收为契机,强力推进文明创建,努力改善城镇面貌,规范公共秩序,提升居民素质。标准化、项目化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年共建设文明家园示范点100个,文明示范村100个,乡村"善行义举四德榜"实现全覆盖。全市城乡文明水平和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升,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城市考核验收。7月,省委、省政府正式授予招远市"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称号。道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在30余个单位建立完善道德讲堂,全市道德讲堂普及率达80%以上。推广"道德微讲堂"活动,建设道德微型堡垒,提高道德活动基层覆盖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齐山"抗日殉国烈士纪念塔"申报为烟台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弘扬抗战精神,共筑复兴梦想"读书竞赛,"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华文化传承和青少年思想建设。道德实践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完善"金都志愿365"志愿服务认证管理平台、志愿服务星级认证制度以及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和回馈机制,全市志愿者人数增至6万多人,居烟台市各县(市、区)之首。组织集中志愿服务活动600多场次,传递社会正能量。"金都志愿365"获省"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称号,阳光公益志愿者协会被烟台评为优秀志愿者组织,金凤社区被评为全省"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阳光工程"建设,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体系,15所学校被评为未成年人"阳光成长"工程示范点,涌现出百余名事迹突出的"阳光少年"。招远市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道德示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道德模范挖掘、储备、培育、宣传、表彰等一整套科学运行机制,推出道德模范"月报季评年选"制度。推送刘盛兰老人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和"第五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称号。培育发掘"金都好人"23人,组织开展"金都楷模"巡回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道德示范引领作用。乡村文明行动稳步推进。在巩固前三年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市乡村文明行动扩面达标,提档升级。在烟台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乡村文明行动工作半年考核中,招远市获小组第一名。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标准,理顺完善运营、管理、督导体制机制,推动乡村环卫市场化运作、规范化运行,农村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改善,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与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建立100个农村文化大院示范点,授牌表彰40个"百姓舞台"优秀活动点。在城区,进一步提升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等文化服务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在烟台各县市区中,率先基本建成15~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年初成功举办"春满金都贺年会"系列活动,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全力打造"百姓舞台"系列文化品牌,在城区组织开展"欢乐文化广场"活动,演出30多场,参演群众1000多人,观众15万人次;在各镇(街道、区)、村组织开展"欢乐大舞台""欢乐进万家"系列活动,演出200多场,参与群众20多万人次。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共送戏下乡200余场,送电影下乡9000余场。文化娱乐活动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不断提高。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制定出台《招远市文化体制改革台账》《招远市文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等文件,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大型山水实景演出《金山佛谕》成功上演,填补胶东地区空白;金街文化产业孵化基地正式运营,效应迅速显现。全市文化产业项目不断增加,文化产业布局日趋合理,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积极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开展预约创作,鼓励精品生产,表彰优秀作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金都文艺奖"评选表彰活动,最终评出获奖作品73件。积极向上推送文艺精品,一大批作品在上级各类评奖活动中获奖,招远市获烟台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组织奖。
全省组织开展的"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市"测评,招远市以烟台市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市7000多名党员干部参与专题教育,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综合实力位次前移。2015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642.6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0.22亿元,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行榜升至34位,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排行榜升至35位。
三、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十二五"时期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连续跨越400亿元、500亿元、600亿元三个台阶,地方财政收入连上30亿元、40亿元、50亿元三个平台。起草制定"十三五"规划,确立更高发展目标。
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新争取2项国家级、6项省级改革试点,全市承担的改革试点累计达到28项,居烟台市各县市区之首,供销社改革、金融改革试点经验在烟台、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电子商务实现突破电商"招远汇"正式启动。
五、生态城市建设取得实效。列入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复评。
六、科技创新成效显著。与3家高校达成在招远市设立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与28家高校联姻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5年国家科技奖励大会,玲珑轮胎研发的"节油轮胎用复合材料设计及制备关键技术"获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
七、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扩面达标"。全市年新增生态文明乡村100个,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招远市被评为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示范市"。
八、文化强市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显著。招远市被评为"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省教育工作示范市"。
九、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招远市被评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刘盛兰老人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楷模奖""第五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称号。
十、广泛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6800名干部深入21万户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撰稿:王文龙 审稿:迟义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