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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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招远市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估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近年来,招远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烟台市教育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立足实际、高点定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市中小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结构明显优化,学校管理日趋规范,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