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招政发〔2015〕21号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9&rec=264&run=1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现代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社会成本、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物流园区建设和物流企业培育为突破口,以产业融合、联动发展为重点,以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为支撑,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构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层次分明、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区域协同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满足我市产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服务需要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业增加值达到23亿元,年均增长10%;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物流企业分别达到1家、2家、3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到3家。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力争突破46亿元,年均增长15%。
二、重点工作。
(一)规划建设物流载体。综合考虑交通、产业布局、市场需求等因素,实施"123"工程,即规划建设"一个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两个综合物流园区、三个专业物流中心"。
1.招远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依托烟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物流行业资源,加快我市子平台建设,实现物流数据的集成、共享及应用。重点建设"四大信息系统":一是以电子政务、电子口岸、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咨询、物流智库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二是以大宗商品交通货运信息、网上物流在线跟踪、城市配送智能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系统;三是以园区信息管理、供需信息发布、行业信息服务以及相关物流金融、保险产品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园区信息系统;四是以供应链管理信息、物流信息发布与对接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物流信息系统。
2.两个综合物流园区。
(1)金都物流园区。立足胶东半岛,建设面向全市和周边城市群的现代化物流园区,成为贯通北京、济南等大中型城市和东北三省,连接长三角、珠三角,并向内陆腹地延伸的物流枢纽,逐步发展为面向全国的区域性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园区以区域性专业化物流服务为主,兼顾贸易、流通加工等综合性服务,重点连接周边县市区与烟台港、青岛港、龙口港、莱州港等周边港口,为烟台、青岛、潍坊、威海等周边城市群提供货物中转、集运与疏运等服务,实现"商流"与"物流"的分离,达到专业化、集约化运营。突出发展现代化大型集装箱物流,加强与集装箱发展相适应的物流网络建设,使其具备集装箱中转、装拆、分拨、配送、信息管理等多种功能。加快推进园区水、电、暖、停车、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金泰达物流、金百物流等已进园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促进金潮物流、乾晟物流、鸿发物流等项目落地。到2015年初步形成园区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
(2)滨海物流园区。以大莱龙铁路、龙口港、潮水机场、荣乌高速、206国道等交通网络为支撑,加快推进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鲁鑫物流、嘉琪物流、生资物流、华联物流等已进园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推进轮胎物流园、三和物流园等项目落地,积极跟进德龙烟铁路改造工程,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努力打造成集仓储、运输于一体的综合型物流园区。到2015年初步形成园区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
3.三个专业物流配送中心。
(1)玲珑保税物流储运中心。依托玲珑轮胎运输业务以及玲珑集团橡胶机械、变压器、原材料、汽车配件、煤炭等大宗物资物流需求,通过SAP系统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实现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创新,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整合兴隆盛海关直通监管场站、保税仓库、报关、货代、运输车队等功能,大力发展租船订舱、物流运输、商检报关等进出口综合业务。积极开展国内物流布局,在黄岛、武城、临沂等地自建物流基地,建设面向社会的物流信息平台,不断拓展社会化业务,加快成长为有竞争力的专业化、社会化物流集成服务商。
(2)毕郭坤发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依托毕郭镇和周边地区的果品、蔬菜、粮油、水产、副食品等资源,配套提供宾馆、饭店、餐饮、娱乐等服务,力争建设成为胶东地区集仓储配送、包装加工、电子交易、检验检疫等功能于一体的农副产品物流集散中心。
(3)张星物流配载中心。依托张星镇石材、粉丝优势,依靠龙青高速、荣乌高速、206国道等交通网络,开发建设以石材、粉丝加工集散为重点,以公路运输为主体的物流园,使其成为中转于金都物流园区和滨海物流园区的物流配载中心。
(二)推动产业融合联动发展。
1.制造业物流。鼓励轮胎、矿山机械等重点制造业企业设立统一的物流业务管理机构,按照现代物流管理方式,进行物流系统整合、优化,实现物流活动的一体化运作。推广玲珑集团的典型经验,积极引导我市制造业企业将物流服务业务剥离外包。鼓励制造业企业与物流企业以资产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组建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向物流金融、保税物流等功能服务延伸。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联盟关系,大力实施两业联动示范工程,引导、支持物流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定制化和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
2.商贸物流。加快构建与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效通畅、协调配套、绿色环保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商务部共同配送试点,推动共同配送、连锁商业配送、电子商务配送等配送模式的发展。支持金都百货、皮草进出口贸易加工区和辅料市场等大型商贸企业建设和改造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物流配送功能,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提供统一配送。支持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覆盖主要城区、辐射农村的现代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满足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的需要,打造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服务品牌。
3.农产品物流。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尽快建立与我市特色农产品相适应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加快推进毕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依托金都百货、家家悦等大中型超市,积极开展农超、农市、农网对接,建立与国内大中型超市和农贸市场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发展,建立覆盖镇、村的农资配送网络。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三)积极培育和引进物流企业。加大对玲珑、鸿发、乾晟、金城等龙头物流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A级认证,支持企业以控股、参股、合资合作、加盟连锁、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融资,尽快壮大规模,形成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品牌企业。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等传统物流企业进行功能整合和业务延伸,提升一体化程度。对企业开展设施改造、技术更新、两业联动、多式联运等重点物流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引导有实力的制造业企业、商贸企业,积极开拓物流业务,壮大物流企业集群。积极引进现代物流总部企业、跨区域网络化经营的现代物流企业在我市建立区域性总部或营运中心,带动我市物流业向突破化、高端化发展。扶持有实力的物流咨询机构或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延伸拓展服务范围,大力开展新业态、增值型物流服务业务,逐渐发展成为第四方物流企业。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落实责任,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强化对物流业发展目标的考核,做好园区建设、项目引进、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确保我市物流业发展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财政从服务业发展与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对列入国家、省和烟台市规划的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和重点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供应。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明确抵扣项目,切实降低物流企业税负。支持物流企业通过企业上市、发行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质押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大力引导外资、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投资物流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加大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的治理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物流标准的制定,开展物流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推广。支持物流企业淘汰落后装备,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标准化的计量、分类、标识、设施设备、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在物流企业中大力推广射频识别(RFID)、电子数据交换(EDI)、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货物自动分拣、移动终端、物联网等物流新技术。
(四)加强物流人才培养。加强物流人才调查和需求预测,制定物流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合作,通过订单式培养、校企共建实习基地、校企合作办学、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认证等方式,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落实人才引进的相关激励政策,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引进掌握现代物流技术的高端人才。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加快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招政发〔2010〕34号)、《关于促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招政发〔2010〕35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政策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