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 建设的意见 招发〔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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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提升全市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按照省和烟台市关于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5年全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和烟台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农业、富农民、美农村"为主题,按照"抓点示范、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面"的思路和"全域覆盖、全面提升、全程强化、全优达标"的要求,坚持示范区、小城镇、生态村一体规划,生态环境、承载功能、产业创优同步建设,农村改革、民生事业、文明风尚统筹推进,打造富有特色的"生态招远、美丽金都",推动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和烟台市前列。
二、目标任务。
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从2015年起利用3年时间,发挥好10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的引领作用,对其余600个村庄全面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扩面提升工程,同步推进优美线路连线、美丽村庄连片"双连工程",综合拓展美丽乡村建设效果。年内,对200个村庄进行扩面提升。
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步伐。20152017年打造6个特色突出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成为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先行区,带动区域经济加快崛起。年内集中建设滨海、金水湖2个生态文明示范区。
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功能。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注重质量,推动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向内涵式转型,20152017年实施6个镇驻地镇容镇貌"换新颜"工程,示范带动全市小城镇面貌逐步改观,2015年重点建设辛庄、蚕庄2个镇驻地;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转的新办法、新模式,全面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管理和运行。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培育文明新风,使新农村"内外兼修",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年内新建农村文化大院示范点100个,完成送戏下乡200场、送电影下乡9000场。
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土地流转1万亩;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年内领办农民合作社达22家,完成社村共建村20个。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协调推进。把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乡村文明行动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有序推进,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显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家园,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让农民更多地共享改革红利和经济发展成果。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突出村庄人居与自然景观、现代设施与历史文化、开发与保护的和谐统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建设有个性、有文化、有乡土气息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四)坚持产业引领、生态优先。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因地制宜、集中精力发展美丽产业,夯实"生态招远、美丽金都"的发展基础。
四、工作重点。
(一)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一是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扩面达标工程。在全面完成"三年三步走"、成功打造10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的基础上,从2015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扩面达标工程,力争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全覆盖。全市每年建设生态文明村(一类村)100个、达标村(二类村)100个,年内剩余村庄要按照烟台市第二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标准开展环境整治。一类村由市农工办牵头负责,重点围绕村容整洁、健身活动广场、平安建设、亮化工程、组织活动场所、文明风尚等六项内容开展建设活动(详见附件);二类村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重点实施"四清(清垃圾、清柴草、清粪便、清沟渠)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等环境整治工程。各镇街按照整体推进、连片建设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类村庄年度推进计划,实行项目化管理,围绕主干道路、主河道两侧集中打造、纵深推进。同步开展优美线路连线、美丽村庄连片"双连工程",综合拓展美丽乡村建设效果。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扩面达标工程实行村庄建设销号制度,本年度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庄不再列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市镇两级财政设立专项建设资金,镇级配套资金要纳入其年度财政预算。二是实施生态文明示范村提升创优工程。在开展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扩面达标工程的同时,着力实施好10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的提升创优工程,巩固提升建设内涵,创优发展持久潜力,确保建有方向、评有标准、管有办法,确保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更加富有操作性、常态性和创新性。一方面,推行"市建镇管"机制。2015年起将已建成的100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全部移交给相关镇街管理维护,后续管理费用列入镇级财政预算,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促进已建示范村正常运行、巩固提升,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后续管护要达到村容村貌环境整洁、环卫一体化正常运转,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设施设备发挥作用、组织活动场所规范运行等标准,毁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修补。另一方面,评比表彰"十佳美丽乡村"。按照"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典型带动"思路,制定配套评选办法,2015年起每年从已建成的10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中评选表彰10个授予"十佳美丽乡村"称号,打造成为全市美丽乡村的生态精品村、文化特色村、典型示范村,实现生态产业、生态宜居、生态旅游、生态环境、生态文化"五大体系"带动联动、创新创优。三是实施农村道路"进村达户"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和烟台市关于"村庄五化覆盖率重点考核村内道路硬化率,道路硬化村庄达到80%以上为好"的要求精神,由市住建局牵头把实施农村道路"进村联户"工程与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扩面达标工程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分期分批逐年实现农村道路硬化"进村达户"。
(二)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按照八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规划布局,相关镇街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招商引资,突出特色、组团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生态产业和生态项目,同步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创优建设,力争20152017年建成6个生态文明示范区。2015年重点扶持滨海、金水湖2个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聘请专家团队对示范区内小城镇建设、生态文明村及生态产业、主要河流道路改造美化、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乡村旅游等作出规划设计,突出示范区特色定位,强化产业支撑,打造亮点工程和精品产业,彰显镇域风韵,努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展示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先行区。滨海生态文明示范区,依托区内丰富的古村落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按照仿古风格对镇驻地进行改造建设,对高家庄子和孟格庄村进行保护性开发建设,打造一条精品古村落旅游线路;对辖区内丁大路、诸流河及两侧村庄进行整治,提升沿途绿化效果。金水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依托中国红富士苹果发祥地的优势资源,开发建设中国红富士苹果博物馆,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加快镇驻地改造,建设独具特色的小城镇;对辖区内丁大路、诸流河及两侧村庄进行整治,提升沿途绿化效果。
(三)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精致建设、精细管理,推动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向内涵式转型。一是实施镇容镇貌"换新颜"工程。全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将小城镇建设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机结合,探索实行企业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出资改造镇驻地,进一步激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力和动力,20152017年实施6个镇容镇貌"换新颜"工程。2015年对蚕庄、辛庄2个国家级重点镇驻地启动改造,突出特色制定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建筑风格和建设区片,在道路改造、沿街立面改造、各类管网线路改造等方面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同步推进镇驻地村的生态文明村建设,不断扩大小城镇承载功能,提升小城镇环境质量,繁荣镇域经济水平,示范带动全市小城镇面貌逐步改观。二是实施农村社区提升完善工程。按照《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部署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和衔接工作,开展好社区建设示范行动、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行动、产业支撑推进行动、传统村落保护行动。落实《烟台市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烟办发〔2014〕17号)中"按照建筑面积每千人20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拓展便民服务厅和综合治理、社区警务、人民调解、图书阅览、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以及党员活动、村民议事等场所服务功能,规范完善标识使用、窗口设置、设备配置和环境装修"的要求,继续抓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完善已建成的119处农村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构建起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公益性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治理结构。各镇街要承担起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年内提升完善2~3个示范型农村社区(不含2014年已达标的社区)。三是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运行。坚持"分步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按照"城区--镇驻地--行政村"的顺序,逐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市级统一管理,由市环卫处进行接管,负责运行管理工作。2015年上半年接管9个镇驻地保洁任务和中转站的运行管理,研究制定镇级环卫保洁管理办法;年底接管各镇所辖村庄的环卫保洁任务,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由"村级分类收集、镇级清运压缩、市级转运处理"到"标准化、市场化、专业化、常态化、产业化"的转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四)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农村特点,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一是全面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深入推进"四德工程""法德共进"等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善行义举四德榜普及提升、乡村儒学讲堂、新农村新生活农村妇女培训、金都志愿365、道德模范、金都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凝聚起向上、崇善、和睦的强大正能量。二是传承弘扬优秀文化。深入挖掘全市特色文化资源,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富有乡土气息、讴歌农村时代变迁的优秀文艺作品,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制定完善整体发展规划,依托古村落开发、罗山实景演出等乡村旅游项目,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体育、养生、科技等产业融合,增强文化的竞争力、创造力和影响力。三是繁荣发展公共文化事业。进一步扩大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范围,开展好全民阅读活动,年内新建农村文化大院示范点100个,完成送戏下乡200场、送电影下乡9000场,初步建成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做好省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四是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文化建设。以营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法治氛围为目的,深入开展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全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五)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开路先锋,尊重和发挥基层、群众首创精神,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全面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尽快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建设7大粮油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确保粮食安全;引导果业提质升级,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园区;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建设一批高效特色农业项目。二是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卡实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确权颁证任务。三是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规范运转的基础上,加快建成市、镇、村三级上通下联、信息共享、规范运作的现代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体系,稳妥推进农地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大户流转,年内力争完成土地流转1万亩以上。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试点,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四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利用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加快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等六项重点工程建设,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年内领办农民合作社22家,开展各类经济作物和大田作物托管服务达到20万亩,培训农民合作社社员1.5万人次以上。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农村社区开展社村共建,发展社区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年内完成社村共建村20个。五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坚持以创新驱动引领农业发展,不断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民通过网络获得信息和学习新技术,加快发展农村电商特别是"淘宝镇""淘宝村"工作,争取在一批特色镇、特色村先试先行,延伸和扩大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发展潜力,打造农业现代化经营的新业态新模式。
五、机制保障。
(一)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列入各镇街党工委政府主要工作来抓,做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加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在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和干部配备等方面向"三农"倾斜,确保抓"三农"的精力不转移、劲头不减弱、工作不松懈。
(二)资金投入机制。继续增加和优先保证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支出,确保农业和农村工作投入只增不减。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每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生态文明村(一类村)建设和镇容镇貌"换新颜"工程奖补,其中2000万元用于生态文明村(一类村)建设奖补,2000万元用于镇容镇貌"换新颜"工程建设奖补(含镇驻地生态文明村建设奖补)。生态文明村(一类村)建设奖补,镇级财政要按1∶1比例配套。严格推行项目申报、公示、验收制度,确保市级奖补资金真正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二是加强涉农资金的整合监管,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发挥资金监管平台作用,整合农、林、水、交通、住建等部门涉农资金和涉农项目,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和项目,集中向生态文明示范区、小城镇建设、生态文明乡村扩面达标工程等区域投入,突出资金的聚集效应,提升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整体效果;充分发挥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用,优先安排用于生态文明乡村扩面达标工程(一、二类村)建设奖补,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发展。三是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选派"第一书记"、后进村帮扶、联手共建、工商资本下乡等多种途径,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乡村建设。
(三)督查考核机制。继续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纳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年终进行集中观摩评比,奖优罚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督导检查,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到镇,量化到村,分别制定部门、镇街、村级的激励考核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招远市委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5日
招远市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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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 建设内容 │ 数量标准 │ 规划投资额 ┃
┃ │ │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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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容整洁 │ 1 │彻底清除"三大堆",环卫一体化正常运转。 │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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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主街道两侧美化及立面改造建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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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进村路两侧栽植行道树,村内道路两侧、 │ ≥90% │ ┃
┃ │ │空闲地绿化率达标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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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休闲公园│ 4 │健身休闲广场硬化面积 │ ≥2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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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安装健身器材 │ ≥6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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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建设 │ 6 │安装监控设备(探头、显示器、硬盘录像机等),│ √ │ 5 ┃
┃ │ │专人负责、正常运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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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安装监控探头数量 │ ≥12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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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化工程 │ 8 │村内主要街道安装太阳能路灯 │ ≥10盏 │ 6 ┃
┃ ├─────┼──────────────────────┼──────┤ ┃
┃ │ 9 │健身广场安装太阳能景观灯 │ ≥4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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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活动 │ 10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达标,党员活动室、 │ √ │ 3 ┃
┃ 场所建设 │ │两委办公室设施齐全、制度健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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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文体娱乐活动室面积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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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风文明 │ 12 │村内主街道两侧建设生态文明文化墙(看板) │ ≥10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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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建设资金(万元)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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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奖补资金(万元)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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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示定性指标。
2.规划投资额为本年度内新建工程投资额,2015年前已达标完工工程不计于投资额。已达标的项目投资
可以向其他项目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