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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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审计局领导成员
局长、党组书记:杨志军
副局长:张秀良冷海明
总审计师:刘贤祥
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李刚

【机构设置】招远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2015年,工作人员3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0人。

【概况】2015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烟台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和单位59个,查处违规行为金额50162万元,促进上缴财政2457万元。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审计报告、综合报告、审计信息等共计178篇次,被各级批示、采用101篇次。提出审计建议24项,被采纳16项,促进增收节支、增加效益2280多万元。出台加强运营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13项,较好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先后被评为全国审计宣传先进集体、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单位、招远市先进单位等。

【财政审计】2015年,市审计局根据业务上级统一部署,对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对市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小企业局等17个市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查出少缴少计税款、违规使用发票、资金闲置及会计核算不实等问题,涉及金额1913万元。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对审计工作表示肯定。4月和6月,受市政府委托,审计机关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报告,对审计执法力度、执法效果和监督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对6个镇(街道、区)2014年度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规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财务核算不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933万元。并重点开展会议费、招待费、考察费及补贴、奖励支出项目、规模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向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5年,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交派,先后对34个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及市委组织部门提交结果报告38份,查出违规使用发票、虚列支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316万元。对促进深化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利的监督制约,有效规范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2015年,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安排,对8户市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14年度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政策落实、内部控制机制及对外投资情况等。查出企业经营成果不实4.7亿元,会计核算不实3亿元,促进上缴税收2000多万元。在经济运行持续疲软情况下,审计建议为促进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与运行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2015年,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21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落实情况、2014年度招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情况、2014~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落实情况等。克服项目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单位多、审计对象多、内容繁杂、步骤繁琐、政策性强、针对性模糊等困难,先后上报报告总量50余次,单项最多达4次,有力推动资金到位、项目实施和政策落地。

【配合业务上级审计】2015年,市审计局圆满完成省审计厅对市委原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国矿产资源审计工作、国土资源审计整改工作。开展对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审查以及阜山镇南大洼4个产金村矿区涉及的村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对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合并情况进行查证等。为促进地方稳定、改革顺利进行、强化对经济管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配合审计署、烟台市审计局,开展对全市矿山资源费审计、金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3所重点高中负责人任中审计、保障房及失地农民补偿金专项审计调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工程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较好完成任务,维护了地方权益。

【市委、市政府交派的专项审计】2015年,市审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派出审计人员参与市纪委对文广新局的廉政巡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审计、夏甸镇政府有关会计账目审查;参与市委组织部牵头的党费收缴、使用、下拨管理情况审计;市委考核办组织的2015年市直部门国内招商引资项目及镇(街道、区)生产经营性项目考核,市直部门引进无偿资金情况考核;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平台奖励政策情况考核等。
【审计工作创新】《审计专报》开创工作报告新思路。向市政府提报《审计署即将开展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和资源相关资金征管情况审计》《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审计情况汇报》及《烟台市审计局将对我市税收征管有关事项及部分省级财政专款进行检查》等《审计专报》,将省审计厅、烟台市局对招远市开展审计的目的、审计重点、注意事项等情况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书面汇报。并进一步完善《专题报告》机制,把企业审计结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三公经费审计结果进行汇总,通过《审计专报》分别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推动重大审计事项尽快列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和领导决策。
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谈话制度。即:审前调查谈话,听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单位职责、执行政策、财务运行、重大决策、投资情况等,听取被审计单位各层面对单位责任人、重大决策事项、财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审计进点谈话,宣读审计纪律、告知审计重点、审计时限及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以及被审计单位其他权利和义务,听取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和要求;审结交换谈话,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解释,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全面谈话制度的推行,规范了审计执法程序,严肃了审计权威,从审计结果和产生的效应看,效果比较明显。
推行审计发现问题通报机制。历经一个多月的筹备,组织召开镇(街道、区)审计发现问题通报及财经法规培训班,全市13个镇(街道、区)财政所长及全体审计业务人员与会。通报了近年来镇(街道、区)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性质、违反的财经法规及处理处罚意见等,为与会财政所长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培训课。不仅增强了镇(街道、区)财政所长的政策法规意识,提高了守法自觉性,而且进一步完善,形成对一个系统、一个阶段审计发现问题的通报机制,促进问题整改,规范财经秩序。
(供稿:阎卫东审稿:冷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