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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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成员
党委书记:杨锐
党委副书记、局长:李志勇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杜铭尧
党委委员:王国君(主任科员)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振敏
党委委员、征地办公室主任:杨桂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日萍(女)
党委委员:徐祝梅(女)
党委委员、招远罗山省级地质公园管理处
主任:李建春
党委委员、直属分局局长:考卫启
【机构设置】招远市国土资源局主要担负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业管理等职责,设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监察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矿产开发科、地质勘查科、安全生产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在职人员15人;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招远罗山省级地质公园管理处、征地办公室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及土地利用规划站、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处、地理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47人;下辖直属分局和蚕庄、玲珑、张星、阜山、开发区、金岭、夏甸、辛庄、齐山、毕郭等10个国土资源所,在编人员35人。

【概况】2015年,招远市国土资源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做好国土资源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服务。年内,先后获招远市级及以上集体荣誉13个,其中"山东省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山东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二等奖"、 第四届"地科杯"有奖征文优秀组织单位3个,招远市委、市政府授予"招远市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称号10个。

【耕地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项目建设。2012年度、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完毕并完成初验,共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1万公顷。2014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4000公顷,年底进入工程审计阶段。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数为5333.33公顷,规划设计完成批复。阜山镇南院片和张星镇地北头王家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年底进入工程评审阶段。

【矿政管理】督促生产规模不到4万吨/年的24家企业尽快加大勘探资金投入,及时提交储量报告,2015年全部企业均通过省联席会议审批。在探矿增储方面,投入勘查资金5922万元,提交勘查报告4个,共探获金属量4.97吨。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组织起草《全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工作程序、措施及要求。完成夏甸镇姜家窑露天采坑治理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密切配合,顺利通过国家审计署组织的矿山审计。

【土地资产经营】2015年,不断加大供地力度,供应各类建设用地62宗,共计面积243.53公顷,供地率进一步提高。开展网上挂牌出让工作,公开挂牌土地28宗,出让面积63.7公顷,成交总价款3.92亿元,催缴拖欠土地出让金1.82亿元,全年实现政府纯收益1.62亿元。

【执法监察】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共组织巡查240余次,井下测量5.6万余米,查处并取缔16处私采滥挖矿点,责令矿业权人填平封堵废弃矿井8处,对巡查发现的20处越界开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矿山企业进行处罚,保证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全市违占比例降至6.46%,通过国家督查局济南局和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检查验收。
【土籍管理】2015年,全市完成618个村1.6万宗宅基地使用权换发证工作,完成187个村769宗地的村镇集体建设用地换发证工作,调处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136起,建立完善农村确权登记数据库。宅基地审批工作稳步开展,在审查建房条件同时,完善审批公示制度,做好服务工作。全年共审批农民建房56宗,面积0.85公顷。"一个平台,两个市场"投入试运行,顺利通过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党风廉政建设】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通过编发《纪检简报》、观看电教片和讲座、进行廉政谈话等方式,不断强化廉政教育,专门设置谈话室和廉政图书室。深入开展"三访"活动,先后给行风监督员发送信件182封,回访8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为97.8%。
(撰稿: 原树庆 审稿:孙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