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生态文明和资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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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确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循环农业、循环工业、循环服务业建设,构建循环型社会体系。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实现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循环经济的互动发展。通过企业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推进企业内部循环。通过行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和园区生态化改造,推进行业、园区层面的循环。通过生态社区和生态城市创建,推行绿色消费和废旧物资再利用,推进社会大循环。
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活动,围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产业链接等技术开发应用等重点领域,继续开展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活动,着力实施一批新能源、循环工业、循环农业、循环服务业示范工程和补链项目,进一步完善黄金生产、粉丝加工两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链条,全面改变我市黄金尾矿、粉丝废水等对我市环境的污染。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措施。实行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和投资强度控制标准,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按照人口容量规划城镇建设规模,提高建筑容积率,严禁盲目扩张。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机结合,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一体化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集约集中用海,加强岸线、滩涂保护。强化对重要矿产资源及原材料的节约利用,全面推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和开采总量调控,大力提高勘探、选矿、冶炼和深加工技术。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严禁乱采乱挖行为。支持资源型地区和企业拉长资源产业链条,促进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加快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积极推广金属、木材、水泥等材料的节约代用材料。大力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充分挖掘废弃物资源价值,使废旧产品、废弃物成为重要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发展一批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回收拆解分拣中心,构建覆盖城乡、多品种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网络体系,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发监管责任;建立环境安全衡量指标体系和监测预警系统,制定环境安全衡量标准,用可量化指标衡量资源与环境的安全度;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环保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健全"城市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体系",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开展各种环境安全研究和评估,及时发现与排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科学应对各种环境突发事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过程中的监管,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实现对有毒化学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风险管理。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长制",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和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完善,推行雨污分流管道系统。加强水源地工程建设,拦蓄地表水,涵养水源,提高供水能力和水质。构建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预防、治涝工程建设。构建农业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和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一批节水推广项目,实现农业用水总量负增长。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安全保护体系,逐步降低高耗水行业比重,减少结构性耗水。积极发展替代水源,搞好海水、微咸水、矿坑排水的综合利用。推进城市分质供水、一水多用和污水再生利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水价市场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强制推行中水系统。创建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
以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海洋污染、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对SO2.COD、氨氮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控制因子进行总体把握,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切实从源头控制高能耗项目建设。以电机系统、锅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为重点,实施节能改造。推广高效清洁燃烧技术、变频调速、半导体照明等节能低碳应用项目。广泛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及浅层地温能等新能源利用,推进太阳能光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家电、节水型器具等环保低碳产品。开展绿色运输、低碳公路等示范工程建设。
以建设"生态招远、绿色金都"为目标,通过新栽、补植等方式,到2020年完成造林5万亩,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1.5万亩,打造森林景观优美、城郊森林环抱、道路绿树成荫,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相映的绿色生态格局。以资源优势为基础,按照分区施策、差别管理、统筹调控的方针,实施与区域资源相适应的差别化林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果品生产加工、木材生产加工、种苗花卉、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和野生动物驯养、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等主导产业。到2020年,全市林业产值突破32亿元,新培植市级以上林业产业龙头企业5户、林业示范合作社5个,形成"因地适宜、突出重点、优势互补、科学协调"的林业产业发展体系。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6%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建立自然保护区基础数据库,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重点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遏制人为生态破坏。深入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全市可视范围内重点损毁山体基本实现修复,矿产资源乱采滥挖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加强对生态旅游的监督管理,促进重要区域生态功能保护。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形成多层次、广覆盖、高质量的城市生态景观格局。推广生态监察试点成果,进一步扩大生态监察范围,加大生态监察力度,完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关系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做好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海岸带综合整治、滨海湿地修复与保护等工作,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扩面达标工程,力争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全覆盖;实施生态文明示范村提升创优工程,着力实施好生态文明示范村的提升创优工程,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生态镇比例达到80%,市级生态镇比例达到85%;实施农村道路"进村达户"工程,道路硬化村庄达到80%以上;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建成八大生态文明示范区;实施镇容镇貌"换新颜"工程,突出特色制定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建筑风格和建设区片;抓好农村改厕工作,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农村旱厕无害化卫生改造;实施农村社区提升完善工程和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完善已建成的119处农村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示范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把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及基层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统筹规划,引导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力争到2020年为农服务中心基本覆盖所有涉农乡镇。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由"村级分类收集、镇级清运压缩、市级转运处理"到"标准化、市场化、专业化、常态化、产业化"的转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