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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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招远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11月26日,为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和管理及产业化科2个科室。主要负责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招远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发展规划,年度综合开发计划编制、提报和组织实施,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监督管理。2015年,在编人员6人,其中副科级干部2人,副主任2人。

【概况】2015年,市开发办"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引领,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全面推进房地产管理"的工作思路,真抓实干,认真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照《2015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认真抓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总投资20.36亿元,新开工面积95.52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较上年有所增长。2015年,开发办被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授予"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房地产开发市场更趋规范稳定】市开发办切实履行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职能,落实一系列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3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8%。施工面积455.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2.7%。其中,新开工面积95.52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6.1%;房地产开发投资有所减少。商品房销售面积43.2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5%,商品房销售在大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仍好于往年。招远市房地产开发市场比较平稳,发展趋势比较好。

【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2015年,全市计划实施3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286户。其中,原地实物安置50户,异地实物安置236户,拆迁面积2.3万平方米。是年,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8580万元。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招远市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制定《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对2015年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手续、拆迁安置补偿公告、详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中棚户区改造项目存在的问题用书面形式通知市开发区管委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责成相关单位立进行整改,拿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及时间表。强化监管,积极调研。会同市纪委、审计局组成专题工作小组,采取现场踏勘和搜集整理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3个街道和开发区涉及棚户区(旧村)改造项目的27个村进行实地调研,为制定招远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提供依据。

【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开发办根据国家、省、烟台市相关政策及招远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现状,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对全市所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严格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其工程形象进度为多层达到二层以上,高层达到投资额的25%,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对于没有按照《招远市城市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建设的,一律不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禁止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加强市场监管,研究并拿出市场监管的深化方案,落实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为企业排忧解难,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引导企业合理开发,合理定价。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住房预售工作等。推行市场监加强市场监管,研究并拿出市场监管的深化方案,落实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为企业排忧解难,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引导企业合理开发,合理定价。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住房预售工作等。推行市场监管、项目监管、企业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资质核验、经营权审批、预售许可、竣工综合验收等环节的联动,形成"前后把关、全程联动"的闭合监管程序。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加大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市场监测及政策宣传。在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网站及时将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各开发项目进度、上年度房地产开发公司信用评价等信息进行公布。在《今日招远》每星期刊发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和购买商品房相关知识,提高商品住房交易透明度,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信息平台。

【房地产开发规范化管理】2015年,继续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保证国家产业化政策的落实。为龙青路西、单家河东等11个地块编写建设条件意见书,占地面积116.3万平方米。签订《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城市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签订《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12份,占地面积18.9万平方米,核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签订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8份,建筑面积96.1万平方米。加强房地产开发竣工综合验收工作。严把竣工综合验收关,在申报验收资料齐全条件下,对区内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已交付使用小区业主的上访。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应用严格把关,竣工综合验收新开发住宅项目6个,交付使用面积计20.32万平方米,太阳能安装率达到100%,使全市新建小区的品质得到提高。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为市区开发的15个住宅小区、6203套住宅楼办理预售许可证,预售总面积71.61万平方米,预售监管资金累计2.57亿元。房产开发市场管理有创新。加强房地产项目手册备案的督办,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为契机,对在建的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项目手册备案进一步督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企业队伍进一步壮大,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达到51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2015年,在企业资质管理方面,严把准入关,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报。为4家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料初审工作,已获批准。完成20家三级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延期的资料初审及申报工作。严格房地产开发楼盘月报制度,掌握全市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销售情况,做好科学发展观考核工作。

【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额前十名】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额前十名依次为:烟台顺兴置业有限公司、招远华希置业有限公司、招远市中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御景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招远市仁和置业有限公司、招远丽湖置业有限公司、招远市金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远恒泰置业有限公司、招远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玲珑置业有限公司。
(撰稿:孙波审稿:闫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