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出口商品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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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外贸部门大力扶持出口商品生产,从60年代起,对部分农副产品收购采用实物奖售办法,奖售物资为粮食、化肥、棉布、食糖、煤油、香烟等。70年代起,外贸部门提供进口金属材料,以扶持五金工业品的出口。1975年起,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物资增加木材、钢材、柴油、煤炭、鱼粉等。1988年扶持出口商品生产的标准化肥2500吨,煤炭3400吨,钢材3700吨,柴油3400吨,木材180立方米。逐步建立和巩固发展粉丝、山东梨、肉食鸡、长毛兔、水貂、水产品等六大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并形成以机械工具、轻工、化工、纺织、食品、手工艺品等出口工业生产体系。至1990年,共有粉丝加工厂43处,其中年产500吨以上的8处,年产粉丝万吨左右,年创外汇1000万元以上。山东梨栽植面积4.1万亩,共有梨树120万株,年均收购7000吨。肉食鸡饲养场分布在10个乡镇的33个村庄,形成饲养、种鸡、宰杀、饲料四配套系列化生产,1972-1990年,年均收购150吨。水貂养殖主要分布在桑岛、柳海、上等村庄,1973-1990年,年收购水貂皮3300余张。兔毛生产是农村家庭主要副业之一,1962-1990年,年均收购兔毛10吨左右。在水产收购加工中,市外贸冷藏厂与乡镇小冷库横向经济联合,1973-1990年共计出口冻品5万余吨,鲜品14109吨,其中对虾42407.8吨,约占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