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物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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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时期,官府无物价管理机构,商品价格随行就市。
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物价管理初由县财经科主管。1944年后,由海莱工商管理局主管。
1950年6月,县工商行政管理科设物价员1人。1956年7月,商业局工商科设物价员2人。1957年9月,
成立海阳县物价管理委员会,次年12月撤销,物价管理由计划委员会负责。1963年9月,重设物价管理
委员会。1966年,物价管理委员会复归计划委员会。1967年12月,物价管理归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
组,后归计划委员会。1979年,计委置物价科,有职工5人。1981年1月,成立海阳县物价局,内置工
价组、农价组。1985年改为工价股、农价股,有职工9人。
1981年7月,成立群众义务物价检查小组19个,有群检员98人,其中县驻地两个,群检员13人;公
社17个,群检员85人。1984年2月裁撤。
1984年3月,成立海阳县物价检查所,有职工8人,负责对市场物价监督检查。
1985年,县属企业设专职、兼职物价员1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