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发展莲藕畜牧水产桑蚕四大主导产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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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垦利县委 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莲藕、畜牧、水产、桑蚕
四大主导产业的实施意见(1998年8月3日)

为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实施步伐,加速农村奔小康进程,特对大力发展
莲藕、畜牧、水产、桑蚕四大主导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立足本县资源优势,确定和突出主导产业,不断调整
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商品农业、市场农业和外向型农业;以市场为
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龙头带动和科技进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
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努力提高
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总体思路:按照西部粮棉桑菜、中部稻藕鱼蟹、东部畜牧海产的
总体布局,实行西、中、东分类发展。重点突出莲藕、畜牧、水产、桑蚕四
大主导产业,使其迅速膨胀规模,形成基地,提高效益。
(三)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规模经营,逐步形成一村一品、
多村一品、一乡一业、多乡一业的产业化格局。
二、莲藕、畜牧、水产、桑蚕四大主导产业的发展目标
(一)莲藕。发展目标:在全县现有3.5万亩藕池的基础上,1999年全县
开发种植面积达到4万亩,2000年全县开发种植5万亩。重点区域是永馆路、
青垦路、永莘路、永建路、双宋路、宋坨路、德州路等干线、县乡公路两侧
500~1000米。基本要求是:各有关乡镇要在确保水源,配套水系,统一规划
的前提下,实施规模开发,成方连片,并改造老藕池,确保种满种严。新建
和改造的藕池不得荒芜。
(二)畜牧。坚持“草地畜牧业与农区畜牧业并重,生产与加工并举”
的方针,重点发展畜牧强乡、强村、畜牧小区、饲养大户和畜禽品种改良,
大力发展小尾寒羊和长毛兔生产。1998年大牲畜饲养量14万头,其中牛10万
头;羊32.7万只;猪20.4万头;禽600万只;兔30万只;肉蛋奶总产量4.40万
吨。1999年大牲畜饲养量14.2万头,其中牛10.5万头;羊33.5万只;猪22万
头;禽650万只;兔50万只;肉蛋奶总产量5.00万吨。2000年大牲畜饲养量
14.5万头,其中牛11万头;羊35万只;猪25万头;禽800万只;兔100万只;
肉蛋奶总产量5.50万吨。实施畜牧强乡带动工程,以村级畜牧小区建设为重
点,着力建设畜牧强村,扶持发展畜牧大户。建成建林、新安、永安、下镇、
郝家5个万头牛乡镇;建成建林、新安、永安、下镇4个两万只羊乡镇;建成
胜坨养猪专业乡,西宋、宁海、郝家3个养鸡专业乡;98年所全县村级畜牧
小区达到50个,畜牧强村达到60个,各类畜禽大户1500个。1999年全县村级
畜牧小区达到80个,畜牧强村达到80个,各类畜禽大户1800个。2000年全县
村级畜牧小区达到100个,畜牧专业村达到100个,各类畜禽大户达到2000个。
其中,三年内建设500只以上的小尾寒羊专业村50个,建设年出栏10万只兔饲
养小区10个。以大汶流畜牧中心为重点搞好1万亩苜蓿基地建设,1998年达到
0.5万亩,1999年达到1万亩,2000年达到2万亩。力争到2000年全县畜牧产值
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8%。
(三)水产业。实施名、优、稀、特工程,突出抓好渔农结合、河蟹养
殖、名优稀特鱼种精养,鼓励发展鱼、蟹暂养大棚。(1)淡水养殖面积1998
年达到5.8万亩,其中精养面积1.5万亩;1999年达到8万亩,其中精养面积3
万亩;2000年达到10万亩,其中精养4.5万亩。(2)海水养殖面积1998年达
到4万亩,其中红光片0.46万亩,下镇片2.04万亩,规划片1.5万亩;1999年
达到5万亩,其中红光片0.6万亩,下镇片2.9万亩,规划片1.5万亩;2000年
达到6万亩,其中红光片1.0万亩,下镇片3.5万亩,规划片1.5万亩。(3)高
标准渔农结合开发三年内达到1.6万亩。1998年新建0.5万亩,1999年达到1.1
万亩,2000年达到1.6万亩。(4)河蟹养殖三年内达到2万亩。1998年达到
0.8万亩,1999年达到1.5万亩,2000年达到2万亩。(5)滩涂贝类护养三年
内达到10万亩。1998年达到3万亩,其中:下镇乡1万亩,红光办事处2万亩;
1999年达到5万亩,其中:下镇乡3万亩,红光办事处2万亩;2000年达到10万
亩,其中:下镇乡4万亩,红光办事处3万亩,新安乡3万亩。(6)重点扶持
高盖镇、永安镇、西宋乡、垦利镇、水稻示范农场发展鱼、蟹暂养大棚,三
年内突破50个。到2000年力争水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2%。
(四)桑蚕业。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和
地方财政收入为目的,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成方连片,规模经营”
的原则,使桑蚕生产尽快成为我县农村经济、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发展目
标:三年内建成桑园2.5万亩,育苗1095亩。1998年新建桑园0.65万亩,1999
年新建桑园1.1万亩,2000年新建桑园0.75万亩。
三、施农业产业化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成立四大主导产业总指挥部,
继续推行县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包乡镇、包重点项目,并成立莲藕、畜牧、水
产、桑蚕生产分指挥部。对四大主导产业实行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规
划、一套政策、一套实施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法。分指挥部对政绩突出的
干部有权建议县委提拨重用;对工作不力的干部有权建议县委调整处理。各
乡镇要在全县统一规划和部署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党政一
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将各自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确
保领导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乡镇主要领导原则上三年内不
予调整。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任务完成。为了保证四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
设立四大主导产业奖励基金。县财政每年拿出20万元无偿资金作为奖励基金,
农业开发资金、科技三项经费资金要优先扶持四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农行、
农村信用社及各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要积极筹措资金,扶持四大主导产业的
基地、龙头、市场建设,重点扶持专业村,专业大户和机关干部示范服务基
地建设。
(三)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多层次、多元化
投入的原则,大力培育市场,搞活流通。立足我县实际,以传统的集贸市场
为基础,以农副产品产地市场和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为重点,着重抓好
黄河口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大汶流、红光海产品批发市场,永安牲畜交
易市场,新林活羊交易市场和大三合鸡蛋批发市场的建设,坚持先放后管、
先予后取、先发展后规范,逐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管理机制。扶持运销和中介
组织,使各市场成为主导产业产品销售集散地。
(四)培植龙头企业。县、乡、村、个体、联合体多轮驱动,合资、合
作、独资多种形式并举,大、中、小项目共同发展,大力培植发展农副产品
加工龙头企业。在各分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重点启动交通冷藏厂,扩建县
对虾育苗场,培育发展大汶流良种牛、良种肉食兔、长毛兔养殖中心和郝家
种鸡场,尽快与主导产业生产、加工对接,发挥连基地、带农户的龙头作用。
(五)加大科技投入,搞好示范带动。实施农业产业化,必须注重科技
投入,使新技术、新成果渗透到四大主导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每一个生
产经营环节中,使广大农民体会到农产品品种、质量、规格对开拓市场、占
领市场的重要性。莲藕生产重点推广地膜节水和新品种,畜牧重点抓好畜禽
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治,水产重点抓好名、优、稀、特工程,桑蚕生产重点抓
好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围绕主导产业的发展,县乡机关、事业单位要抽出
一定比例的人员,领办、创办示范服务基地,搞好示范带动。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标准与办法。莲藕、畜牧、水产、桑蚕四大主导产业,按产
业实行百分制单项考核。
1.莲藕。考核四项指标:即种植面积20分;实收面积50分;科技含量10
分(良种投入、管理综合评价);亩均产量(1500公斤以上)20分。由县农
业局成立莲藕考核小组,分别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进
行考核。四项指标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别计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增减1分。
2.畜牧业。考核六项指标:即肉蛋奶总量10分;畜牧强村建设20分;畜
牧大户建设20分;畜牧小区建设35分;肉牛杂交改良、人工冷配黄牛5分;完
成准胎数10分;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小尾寒羊专业村建设实行考核加分制,每
新建一个标准专业村加奖5分。由县畜牧局成立畜牧考核小组,实行半年度
检查督促和年终考核。考核验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抽查的方式
进行。各乡镇把全乡所有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登记造册,明确到村、户,以
备抽查。抽查采取随机抽样,每乡镇抽查3~5个村,每村抽查30户,依据抽
查结果确定该乡镇各种畜禽的存栏、出栏及肉蛋奶总量的完成情况。畜牧强
村、大户和畜牧小区的考核办法:建林、抽查四个畜牧强村,三十个畜牧大
户和所有的生产小区;郝家、下镇抽查三个畜牧强村、二十个畜牧大户和所
有畜牧生产小区;其它乡镇抽查二个畜牧强村、十个畜牧大户和所有的畜牧
小区,根据抽查结果确定各乡镇强村、大户及畜牧生产小区的完成情况。三
是随机抽查30头冷配黄牛,确定冷配数和准胎数。
大汶流畜牧综合开发中心考核五项指标,完成年度苜蓿种植任务20分;
完成年末存栏种兔任务40分;完成年末存栏繁殖母牛任务10分;完成年度青
贮氨化任务20分;完成年度肉牛杂交改良冷配黄牛数及准胎数各5分。以上
各项指标,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别计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增减1分。
3.水产业。考核四项指标:即渔农结合开发面积35分,效益(综合评价)
20分;河蟹养殖面积25分,效益(综合评价)20分。鱼、蟹暂养大棚实行单
项加分制,每新建一个标准大棚加5分。淡水精养(网箱养鱼)成效突出的
据情加分。由县水产局成立水产考核小组,分别于6月、12月进行考核。渔
农结合开发面积、河蟹养殖面积二项指标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别计分,每增
减一个百分点增减1分。
4.桑蚕业。考核三项指标:即育苗面积30分,标准桑园面积50分,效益
(含科技含量、扶育管理、养蚕规模)20分。由县林业局组成桑蚕考核小组,
分别于6月中旬、11月中旬进行考核。育苗面积,标准桑园面积按实际完成
百分比分别计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增减1分。效益实行综合评价计分。
各分指挥部要制定出考核细则,及时督促考核;总指挥部年终组织农委、
统计局、计委、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二)奖惩标准及办法。莲藕、畜牧、水产、桑蚕四大主导产业,年终
按考核结果分别奖惩。
1.得分100分的奖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分管领导现金各2000元。得
分100分以上的乡镇,每超1分对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各加奖100元。
对单项第一名的乡镇给予三个责任人记功奖励,并加奖6000元。
2.考核得分90~99分的乡镇不奖不罚。
3.得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乡镇,每减1分罚党委书记、乡镇长、分
管领导各100元,并通报批评。
4.对得分70分以下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除经济惩罚外,
给予诫勉处分或降职使用。以上奖金从四大主导产业奖励基金中列支,罚款
上交县财政,存入四大主导产业奖励基金专户。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
其他特殊情况,年终须向县委、县政府写出详尽报告,由县委、县政府酌处。
本奖惩办法从1999年开始执行,1998年仍按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签定的责任状
及垦发〔1998〕18号文件执行。考核结果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通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