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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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平阴县城市管理工作围绕"共享城市文明成果,打造和谐宜居城市"的要求,从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城市管理从过去部门单兵作战转变为综合协调、齐抓共管,从重突击整治转变为重长效管理。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重点抓好市容市貌改善、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维护、绿化美化整治、市政道路维护等工作,市民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环境卫生】
根除垃圾死角 2005年8月,平阴县开始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县环卫处以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打响针对城区背街小巷及周边城乡结合部的清除垃圾死角攻坚战。一方面对垃圾死角进行持续性清除,另一方面加速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改革,把放置于地上的简易铁皮垃圾箱全部置换为密闭式地下垃圾集装箱。至2008年底,县城区及周边地带的垃圾死角大幅减少,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根本性改观。2009年2月,县环卫处协同平阴镇、工业园区办事处,对存在于城乡结合部困扰群众多年的117处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查,厘清治理责任。联合建设、公安、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打击乱倒垃圾专项行动,设置建筑渣土倾倒场,规范渣土运输程序,对私拉乱倒垃圾、渣土现象给予严厉打击,实现建筑渣土从施工现场到倾倒场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理顺渣土运输市场秩序,逐步将渣土处置引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良性轨道。至2010年底,县城区内的垃圾死角彻底根除87处,其余30处也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长期困扰县城区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街道清扫保洁 严格落实一日两普扫、全日守岗捡扫保洁制度,定岗、定员、定责。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争创道路保洁示范街、示范岗活动,树榜样、立标杆,加强竞争意识,使街道卫生面貌有很大程度改善。至2010年底,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订《平阴环卫绿化工作十净标准》,把卫生保洁范围从主干道向道路边沟及视野范围内延伸,从地面向空中(清理树挂及墙体"牛皮癣")延伸,从主次道路向绿化带延伸,使街道保洁工作实现无缝隙、全覆盖,消除管理盲区,实现环境卫生质量的整体提升,县城保洁面积由2004年的108万平方米扩大到158万平方米。
环卫机械化作业 至2010年底,生活垃圾运输除个别偏街背巷仍需人工装运外,其余全部改为垃圾集装箱吊运车清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设垃圾集装箱140处,形成较为规范高效的垃圾收运网络。购置吸粪车、挖粪车、压实机、挖掘机、垃圾运输车7辆(台),三轮保洁车86辆,改造和新建地下垃圾集装箱66个。争取市城管局高压冲洗车1辆、拉臂车1辆、吸粪车2辆。机械化清扫车辆的使用,减轻了保洁员的体力劳动,提高了作业效率。高压冲洗车和洒水车的交互使用,使城区主次干道更加洁净。
公厕建设及改造 至2004年底,县城区内有县环卫处管护的公厕3处,分别是环秀广场公厕、锦水河商业街公厕、府前街科技馆附近公厕。2007年,县环卫处经过充分考察,先后引进环保型移动式公厕7处,设置在城区主干道附近的人口密集区,且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有效改善群众如厕难的局面。2009年开始,县环卫处开展"星级公厕"创建活动,强化服务质量,并适当延长早、晚开放时间。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004年~2010年,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开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平阴县城区治理垃圾死角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突出违法建设、道路环境、交通秩序、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农贸市场、饮食摊点和烧烤摊点、居民小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门前"五包"(卫生、绿化、容貌、设施、秩序)、"城中村"环境、村镇容貌整治等重点,以"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为抓手,大力整治县城存在的脏、乱、差现象,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改善县城容貌,美化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位。
市政道路整治 2004年~2007年,重点对东关街、黄河路、榆山路、五岭路、文笔山路、玫瑰路等街道路面、人行道、绿化带进行高标准改造完善。完成投资1.2亿余元,建设函山路、锦东大街,实施翠屏街西延,文化街、工业园二期和东关街东延。对青龙路、玫瑰路、黄河路、五岭路、南门路、翠屏街、振兴街等县城内的主次干道实施改造提档,使县城人均道路拥有面积达到24.3平方米。2008年~2010年,对全长1700米的文化街、长620米的南门路中段、长450米的黄河路南段、长660米的文笔山路北段、长2376米的平安路、长1600米的锦水河街实施改造、建设和完善,对五岭路南段、榆山路中段、云翠街、玫苑路、环山路等街道的主车道、人行道、路灯、绿化带等相继实施改造提档。积极做好道路维护工作,及时修缮损坏的路面、人行道,对府前东街、青龙路北段、翠屏街、东关街等县城内的主次道路实施维修。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检修力度,及时维修、更换丢失或损坏的排水设施及检修井盖等,保证市政道路的正常通行。
绿化美化整治 以府前街为重点,大力实施拆墙透绿,增加县城绿量,美化县城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山水园林城的理念,以优化布局、拓展空间、增加绿景、提高品质为目标,突出道路绿化、 节点绿化、 单位庭院绿化、 大环境绿化等重点。 2004年~2010年,新增绿化面积253.1万平方米。至2010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1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47平方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县综合执法局于2003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在县城规划区内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区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共交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食品卫生管理、房地产管理等11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2010年3月,县综合执法局改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至2010年底,内设办公室、法制科、督察科、投诉受理科4个科室,下设平阴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事业编制),并设有县公安局驻综合执法局派出所,配有正式干警2名。
违法违章建设整治 采取宣传教育、提前介入、盯守工地、部门联动等措施,通过联合县建设局查封施工现场,及时通知供电、供水部门对违法建设施工工地采取断电停水措施,镇办、村居靠上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处理意见,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先后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396件,强制停工违法建设317处,在县政府组织下强制拆除违法建设45处,强拆面积2万余平方米。
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将县城道路划分为执法严管街、规范街、控制街三个层次,落实和推行定点巡查、错时值班和限定经营位置、限定经营时间的"双限"执法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导流动摊贩,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实现执法的全天候、全覆盖。对部分长期占道经营、不听教育劝改的,依法调查取证、立案处罚。先后规范占道经营15143人次,对671户长期占道经营商户下达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执行。定期上街清理杂草垃圾、乱涂乱画、乱扯乱挂等脏乱差现象,先后清理乱堆放的垃圾286处、乱扯乱挂311处、乱悬挂的条幅300余幅、乱贴乱画782处,对18个非法广告电话号码予以停机,消除了影响道路景观的视觉污染。
户外广告牌匾整治 主动向沿街商户宣传市容管理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逐街、逐路、逐户地开展宣传教育,劝导不符合市容管理标准的经营业户或广告牌匾设置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业户更换陈旧、破损的广告牌匾1713块,取缔落地灯箱961个,主要路段的广告牌匾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城市绿化管理处罚 依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对毁坏、占用绿地,砍伐损坏园林花草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针对民间习俗,在清明节、槐树开花季节加强巡查,防止乱折柳枝、采摘槐米行为的发生,对玫瑰广场、环秀广场、玫苑宾馆绿地等地实施重点管理,依法取缔侵占绿地设施的夜市、摊点。2004年~2010年,查处绿化违法案件180起,打击了破坏绿化的行为。
市政设施管理处罚 依照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对擅自占用、污染、损坏城区道路和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管理处罚。2004年~2010年,查处污染损坏城区道路案件395起,擅自占用、破坏市政设施案件60余起。
环境保护管理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商业宣传、娱乐、集会、建筑施工等造成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居民生活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处罚。2004年~2010年,查处该类案件170余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规排放、泄漏有害气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露天烧烤点70余处。
公安交通管理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交通规章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路施工或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处罚。与交警、交通等部门配合联动,对运输流散货物车辆撒漏、未覆盖行为和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在城区人行道规划自行车停放线,对自行车实行规范管理,基本达到规范有序、整齐划一的标准。通过治理,城区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先后开展规范西瓜摊点、椿芽市场,服务"三夏",治理打场晒粮,中高考期间治理噪声污染, 冬季燃气执法检查, 规范占道经营,治理沿街洗车点等专项执法活动。2004年~2010年,先后清理占道打场晒粮218处,制止噪音扰民367次,为270余户居民解决了冬季暖气不热问题。在县城锦水河街、南门路等主要道路大修改造期间,拆除影响施工的乱搭乱建建筑351处,保障了县重点工程建设。同时,完成省市县领导视察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保障219次。维护和保持了良好的城市环境,做到了服务民生、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窦全胜 靳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