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老年人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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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老年人群体,关心老年人生活,相继出台了优待老年人的
政策和规定,使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1991年10月起,非农业人口的百岁
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济费30元,农业人口的百岁老人每人每月25元。1995年7月,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对离退休干部和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
待照顾的意见》,全县离退休干部与70岁以上老年人可在就医、乘车、购物等活动中
享受优待,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免收农村村提留及乡统筹。从1995年10月起,平阴县
对无生活来源的非农业户口百岁老人生活救济费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农业人
口的百岁老人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45元。 1999年11月,根据济老龄办字〔1999〕7
号《济南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发放办法》,百岁以上的老年人可领取按实际年龄计、
每岁1元的长寿补贴金。 2002年10月,省政府出台"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60周岁
以上的老年人可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在全省范围享受统一的优待标准。截至2003
年底,县老龄办共为3792名老年人办理了新版的老年优待证,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
免除义务工、劳动积累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交农业税及其附加813万元。
1988年7月, 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颁布实施了《山东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的若干规定》,把农历九月九日作为"老人节"。每到"老人节",县委、县政府都下发
文件,要求做好老人节的庆祝活动,县领导在电台、电视台发表祝词。宣传、文化部
门积极做好老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人事系统做好走访慰问、座谈会、茶话会等
活动,教育系统组织青少年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交通、卫生系统结合本行业
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县老龄办评选表彰在老龄事业中涌现出来的老龄工作
先进单位和个人、敬老模范单位和个人,并会同县委老干部局、老年体协组织丰富多
彩的老年文体活动。2003年老人节期间,县老龄办会同县民政局等单位在平阴广场举
办了平阴县"敬老文化周"暨"福彩杯"首届老年人文艺大赛,文艺大赛分为音乐、舞蹈、
戏剧、曲艺4大类20多个节日,并邀请县老年豫剧团演唱古装戏7天。各乡镇也积极开
展老人节的庆祝活动。1991年老人节,恰逢刁山坡镇秋季物资交流大会,镇党委决定,
全镇凡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一律免费观看来此演出的济宁市豫剧团的精彩节目,各村争
相为老人买慰问品,折款1671.1元,儿女们为老人买物品折款9197元,交流大会上的
面食抢购一空,《济南日报》等新闻媒体给予了报道。

老年人文体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