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创建文明行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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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至1998年,平阴县努力抓好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的行风建设,倡导文
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在全县重点执法部门、垄断性行业和窗口服务性行业等60多
个部门和单位中开展"行风万人评"活动。各参评行业和单位,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和
要求,根据本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诚恳接受社会
监督,围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实施优质服务。年终,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评
议,在评议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发放评议选票,逐级评
选,综合评议,最后汇总结果,以得票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行风万人评活动十佳单位,
在全县年终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自1999年开始,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建文明行业(单位)"夺杯竞赛活
动。该活动采取设杯、分组的方法进行,按照各参赛行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及其职
能,划分为三个参赛组,在执法执纪部门设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杯,在政府职能
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杯,在服务行业设立"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杯。活动
伊始,县文明办通过电视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参赛行业(单位)的服务职能、承诺服务
内容及热线电话,以便接受监督;之后,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一定数量的征求意
见表,广泛征求他们对各有关部门工作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然后对所征集的意
见进行整理、反馈到各有关单位,督促其进一步整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求各
部门总结本行业(单位)行风建设的经验,找准当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
本行业(单位)有关规定,并认真落实。最后,由县里统一印制选票,组织全县部分
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党政机关干部、省市县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代表, 对参加"夺杯竞赛"的行业(单位) 进行投票评选,确定先进行业
(单位)。
2002年、 2003年,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创建
文明机关"活动的意见》,提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把县直机关建设成为"三高三优三
满意"的文明机关, 分别组织4000多名县乡干部群众, 对县直机关86个单位和部门
(包括双管部门)进行半年和年终评议。对年终评出的优胜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在
全县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