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办学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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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
县职业中专招生对象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也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
学历的社会青年、在职职工。1987年至1994年,学校根据中考成绩及考生志愿择优录
取。 1995年至2003年,实行"指标到乡镇,提前考试,提前入学"和"持中考成绩单到
职业中专就读"相结合的办法。 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在职职工由学校单独组
织考试和录取。1989年前,年龄控制到20岁。1990年至1994年,年龄放宽到25周岁。
1995年后,取消年龄限制。
二、开设班次
自办班 自办班采取常规教学管理,生产实习、毕业生就业安置全由学校负责。
如:林果、财会、建筑、幼师、服装、机电、汽修等专业属于此类班。自办班是职业
中专办学的主体。
联办班 学校与企业或外地学校联合办学。由县职业中专负责招生、教学管理、
核发毕业证,联办单位负责实习及毕业生就业安置。县职业中专曾先后与县档案局、
县农机局、县畜牧局、省人民武装学校、青岛黄海学院、青岛海博职业中专等30余家
单位达成联合办学协议。
技校班 技校班由县劳动局、市劳动局技校与县职业中专协同办学。县劳动局负
责招生、生产实习、毕业生就业安置,市劳动局技校负责教材供应、核发毕业证书,
县职业中专负责提供师资校舍及常规教学管理。 县职业中专挂"济南市劳动局技校平
阴分校"牌子。1993年开办,至2003年停办,共招收化工、瓦工、焊工、钳工、电工、
车工、营销、服装等9个专业,12个教学班,培养学生587人。毕业生大都安置在县属
各企业。
综合高中班 2000年经县教委批准在县职业中专开办综合高中班,实行双学籍管
理,学制3年,学习普通高中课程,学生毕业即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考试。
毕业考试、 专业考核合格,发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两个毕业证。至2003年,共招收5
个教学班,学生213人。
短期培训班 培训期1~3个月不等。主要以培训会计、电工、汽车驾驶员、特种
作业工作人员为主,年培训量近3000人次。
军人专修班和函授班 1995年由县职业中专开办,培养对象主要是驻平阴部队的
具有高中学历的干部、 战士和具有高中学历的社会青年、在职职工。学制1年,各专
业均有培养任务。至2003年,共计培养学员1282人。
预科班 预科班又称"3+1"班, 实为初中复习班。 1988年在县职业高中开办,
1997年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