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科技政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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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6月, 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放宽放活科技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1994年
制定出台了《平阴县科技进步奖励办法》以及重奖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规定等,对
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农艺师汪心泉重奖1万元。是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平阴县创建
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996年,科技"三项"费用列入县财政预
算,当年安排资金50万元。1997年至1998年,先后启动了旨在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和科技人才引进,使用和培育企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示范推广
和科技人才开发三项工程。1999年起,县对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实行科技进
步目标责任制考核, 并在全县开展了以创建10个科技示范基地、100个科技示范村、
1000个科技示范户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十百千"活动。2000年,成立了县科技创新
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
2001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发展计划管理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实行了重
点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对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由县领导、专家、技术人员、
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听取课题申报单位汇报,进行审查评
议的基础上,采取投票形式,确定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