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税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7&A=2&rec=472&run=13

自1987年初开始,县税务部门积极探索个体税收办法,转换个体征管模式,试行
纳税申报、纳税鉴定、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税,受到省、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
局高度重视, 1989年在全省推广。是年底县税务局被国家人事部、税务总局授予"全
国税收先进单位"称号, 同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4年实施分税制,税务部门
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制改革后,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从人事管理、机
构设置、税收征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不断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力度,加强
税收信息化建设,强化征管手段。同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全县经济。1998年,
县国税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3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6年,县地税局
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县地税局刁山坡分局、东阿分局分别于1998年和2002年被授
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