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7&A=2&rec=451&run=13

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单位擅自将土地出租、转让抵押、变
卖、进行隐形交易的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1994年,县政府开始对建设用地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统一管理。1998年,实行国家建设用地由县政
府对集体统一征用,出让金由县政府设财政专户统一征收。1999年,建立县土地收购
储备交易中心,县政府出台了《平阴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平阴县国有
土地招标、拍卖、租赁管理办法》,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收购储备制度,对利用划拨国
有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收取租金,对部分有条件的商业娱乐旅游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
全面实行拍卖、招标、挂牌等出让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9年10月开始,在孝直镇、刁山坡镇的两个村进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
1991年开始在全县铺开。199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
的通知》 精神,停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1999年7月,县政府出台《平阴县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一户一宅制,新划宅基地存量使
用旧宅基地、原村内空闲地,规范了宅基地用地行为。
三、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2000年8月, 县政府出台《平阴县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实现了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由无流动无限期到流动有限期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