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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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至2003年,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土地和矿产资
源得到有效利用,国土资源配置市场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至2003年底,累计颁
发"集体土地使用证"100851册、"国有土地使用证"10400册、他项权利证书300件;设
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341块, 全县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全
县耕地面积增加1161公顷;调查掌握了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制定了全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了土地交易市场及各级地价体系;通过收购收回国有土地,
盘活土地资产1.5亿元。 矿业管理机构建立后,宣传矿业法律法规,开展采矿登记、
矿山开发监督管理、 矿业秩序整顿等工作,进行矿产资源规划,对全县800多处山头
进行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山自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材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全
县采矿企业103个, 从业人员2500人。累计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报纸等
各种宣传材料5万册(份) ,在各乡镇村及主要公路书写宣传标语2000多条;清理查
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76件, 国土资源法制建设日臻完善。2001年,平阴县被国土资
源部、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2003年2月被授予"全省国土资源
执法模范县"。平阴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典型经验先后被《经济日报》、《国土资源报》、
《大众日报》、《济南日报》等中央、省、市几十家媒体多次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