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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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制改革
1994年,根据济南市编委、市财政局转发的山东省编委、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事
业单位分类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总
体思路,实施经费渠道分类管理,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企业化经营、自收自支、差额预
算管理、全额预算管理四种类型。此次分类,全额改为差额87个,改为自收自支2个,
改为企业化管理1个。差额改为自收自支1个。自收自支改为企业化管理11个。实行分
类管理后, 全县共有事业单位335个, 7408人,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08个,在职人员
4824人;差额预算单位128个,在职人员1627人;自收自支单位77个,在职人员609人;
企业化管理单位22个,在职人员348人。
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后,事业单位改革亦不断深入。改革内容涉及定编定岗、
竞争上岗、人员聘用、工资分配等各个方面。2003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平阴县事
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明确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确立科学化
的总体布局,坚持社会化的发展方向,推动多样化的分类管理,实行制度化的总量控
制。对事业单位进行重新分类,科学界定为四种类型:行政型事业单位、社会公益型
事业单位、公益兼经营型事业单位、经营型事业单位,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
采取撤、合、改、脱、调、减、规等不同的改革方法,促进政事分开及事业单位的社
会化进程,先后有12个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收回事业编制152人。
1997年,建立平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至1998年,全县共登记事业单位
426个, 其中事业法人143个,非法人事业单位283个。1999年初,对全县登记事业单
位进行了首次年度检验。 从2002年8月起,平阴县事业单位开始进行全国统一的事业
法人登记, 对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法人证书》 。至
2003年底,共登记事业法人182个。
二、人事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后,全县事业单位均在一定层面上进行了以聘用制为基础内容的事
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其中,教育系统的改革最为成功。1986年4月,县委、县政府
联合下发《关于改革教育体制,振兴教育事业的决定》,教育系统体制改革开始推行。
1989年1月,玫瑰镇先行试点校长选聘和教师聘任,县教委及时总结推广。1994年7月,
县委、县政府批转县教委《关于深化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以人事制度和
分配制度为改革重点,进行了以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结构
工资制为基本内容的"四制"改革。1997年8月、1999年8月,又相继两轮进行内改,以
1994年"四制"改革为基础,加以补充和修订,并形成制度坚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