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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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至1990年, 开展"一五"普法教育,全县22.1万人的普法对象中,学完"十
法一条例"的达到94%; 其中农村普法完成率达到91%,县直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完
成率达到98%,全县中小学不同程度地开设了法制课。5年中,全县涌现出一大批学法
用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税务局被评为全国的依法治税先进典型,县法院、县物价
局、 县土管局、县商业局被评为省、市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在1991年3月召开的全市
第五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平阴县有10个先进集体、22名先进个人受到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的表彰。有124个行政村被市普法领导小组命名为依法治村达
标单位,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又对全县22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1991年至
1995年,完成了第二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任务,经省市验收合格,其中农村和城填居
民普法完成率达到90%, 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普法完成率达到98%。学习内容为"十
四法二条例"。 副县长李清水被评为全省"二五"普法先进个人,平阴县普法办公室被
评为全省"二五"普法先进集体。 1996年, 县政府制定了全县"三五"普法规划。1998
年,结合农村实际,探索新形势下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路子,在全县范围内广
泛深入地开展"讲案学法"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维护了社会稳定,引起
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注。1999年,省人大常委会和济南市几位主要领导先后做出批
示给予肯定。 是年8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在全
省范围内学习推广店子乡"讲案学法"经验。《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大众日
报》、《济南日报》及中央和省市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单位相继进行了宣传报道,中
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栏目于2000年5月6日进行了专题报道。2001年12月4日,中央
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也进行了报道,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02年,联合县直7部门制
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讲案学法、讲德守规"活动的实施意见》,活动中抓好"六好"
评选,即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评选"讲案学法、讲德守规、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
好干部;在企业中评选"讲案学法、讲德守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好经理;在学
校中评选"讲案学法、 讲德守规、依法施教、以德育人"的好校长;在学生中评选"讲
案学法、讲德守规、爱国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农村中评选"讲案学法、讲德
守规、依法办事、公道正派"的好书记(主任);在村民中评选"讲案学法、讲德守规、
遵纪守法、 勤劳致富"的好村民。2002年3月中旬至6月底,集中开展《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东省实施 办法》的"一法两办法"百日宣传活动,共上街宣传10余次,印制并散发了
法制宣传单20万份。2003年,与县委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开展了"公职人员学法年活动"。
组织全县近万名干部和346个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参加省、市统一的普法考试。

各级媒体对“讲案学法”活动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