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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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住人口管理
1988年,县公安局13处派出所全部接管了原来由乡镇管理的户口,除加强正常管
理外,对全县的常住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按其现实表现和对社会治安有
无危害及危害大小, 划分4个层次进行管理。1992年,对全县城乡路、街、村、居民
户进行了统一登记、编制,逐村设立村牌,逐路、街命名,逐户安装核发门牌。同时,
对农村户口管理进行改革,实行农村户口城市管理,即全面推行村、街、门牌制,实
行一户一簿(户口簿)、一牌(门牌)一表(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一村一图(自
然村平面图)、一标(标名标志)。是年,对重点人口管理变过去的4个层次管理为6
类23种人管理。1994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地方城镇居民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县政府统一抽调公安、粮食、财政等部门
30余人,集中1个多月时间办理农转非人口18860人。2000年4月至6月,对全县28万16
周岁以上的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由原来的15位全部升为18位, 并将8万多16岁以下原来
无身份号码的人员全部一次性生成18位身份号码,完成了居民身份证号码编制工作。
2002年,以派出所人口管理为中心,全面推行"五个一"工作模式,加强了实有人口管
理。共绘制平面图415份,设楼院长、信息员788名。"五个一"的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机
制,使责任区民警每人拥有了一套辖区基础资料,人口熟悉率、群众识警率、人民满
意率均有了较大提高。
二、暂住、流动人口管理
1988年,根据《济南市暂住人口、租赁私房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县暂住人口、
租赁私房工作进行了调查登记,并统一发放了"出租私房许可证",签订安全合同,实
行规范化管理。1995年,组建了13个暂住人口管理站。1996年,开展了打击流动人口
犯罪、整顿暂住人口秩序活动,遏制了流动人口犯罪上升的势头。1999年,县公安局
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加强暂住人口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和《关于派出所依法加
强暂住人口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并选择暂住人口较多的城区、平阴两个派出所
进行试点,在派出所设立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警务区设立管理服务站,暂住人口较
多的村、单位设立管理服务分站,制定了《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站职责和制度》等14项
规章制度,探索出针对租赁房屋、雇用、劳务团体、集贸市场、路边店不同特点的暂
住人口的不同管理方法。12个派出所均建立了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和稽查队,47个警
务区建立了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站, 68个服务分站, 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至
2003年底,全县共有暂住人口2975人,其中男性2206人,女性769人;劳务团体29个,
人员986人; 来自外省、市的667人,占全部暂住人口的22.6%。暂住人口所从事的职
业,以务工、经商和服务业为主,其中务工1629人,占55.1%;经商730人,占24.7%;
服务业577人,占19.5%。
三、人口信息化管理
1998年,全县所有人口资料全部录入微机,13个派出所户口管理实现了前台办公,
初步形成了全县人口信息资料网络。 1999年, 县与省、市公安机关实现三级联网。
2003年,开通全县网络化办公,率先在全市实现了"进一门"办公模式,使群众在本县
迁移户口只需到迁入地即可一次性办结,免去了以往需在迁入地、迁出地往返多次的
辛劳。是年12月,全县人口信息并入全国人口信息百城联网,存储了全县常住人口40
余万条信息和20万条图像信息,方便了人口信息查询及相关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