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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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立法
自1991年起,平阴县连续制定并实施了三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一五"(1991~
1995)期间,县政府共制定颁布实施了规范性文件84件。主要涉及农业、规范市场行
为、深化企业改革、城市建设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二五"(1996~2000)期
间,县政府共制定颁布实施了规范性文件73件,其中以政府令发布的18件。为应对中
国加入WTO的要求, 对建国以来县委、县政府及其两办发布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拉网式
清理,共清理文件15894件,其中县委文件7627件,县委办公室文件811件,县政府文
件5979件,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1477件。 涉及有关政策措施的文件178件, 以县政府
〔2002〕16号文件公布废止了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34件,
停止执行的15件。2001年至2003年,县政府共制定颁布实施了规范性文件38件,其中
以县政府令发布的14件,以其他公文发布的24件。
二、政府法制监督
1991年至2003年, 平阴县政府法制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1)坚持行政执
法人员上岗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须是在编在职干
部,经县编制部门签章审核,必须通过统一培训和考试。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一
遍。(2)建立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是凡是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都事先经过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备案审查。二是对县政府有关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报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审核和备案登记。 (3)贯彻实施《行政
处罚法》 ,共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讲座3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300人次,
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举办有线电视讲座3次,悬挂过路横幅标语29条,建立和完
善了行政处罚案件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统计制度、罚缴分离制度、行政处
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认证制度等,全县26人取得主持人资格证书。在"二五"依法行政规
划总结验收中,县政府被省政府命名为"依法行政先进县"。在"一五"、"三五"依法行
政规划总结验收中,法制局主要负责人获得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记二等功奖励。
(4)建立了执法监督检查制度。1991年至2003年,共组织行政执法文书、持证执法、
罚缴分离、落实执法责任制、落实企业自主权、减轻农民负担、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食品卫生、 矿产资源管理、 水资源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执法监督检查40余次。
(5) 推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县政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考察、调研、论证、拟定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于2003年11月成立了平阴县综合
执法局。(6)推动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各部门申报的830个行政审批事项
逐一审查认定。 2001年7月, 县政府发布了第19号政府令,取消了(第一批)261项
审批事项,减幅31.5%。2002年8月,县政府发布了第25号政府令,取消了(第二批)
102项审批事项。 两轮共取消审批事项363项,减幅43.7%。承担了县行政服务大厅的
组织筹建工作,经县政府批准,于2003年12月对外办公。
三、行政复议
1991年至2003年, 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62件,其中涉及行政处罚案件21件,行
政收费案件133件, 土地纠纷案件2件,行政不作为案件6件,处结率100%,其中维持
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21件, 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104件,因申请人撤回行政
复议申请而终止的案件24件, 责令履行决定的案件1件,其他处理方式的案件12件。
代理县政府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5件, 市政府维持5件。行政诉讼应诉一审案件7件,
上诉案件2件, 均胜诉。26人取得了复议应诉资格证书。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活动
中,县政府组成人员人手一册行政复议法,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2次,
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000余人次,制作过街横幅标语23幅,散发宣传材料万余份,
制作大型塑料挂图100幅, 电视台制作电视字幕标语28条。县政府还制定了行政复议
受理程序、复议案件档案管理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转送行政复议申
请制度等。 县政府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还被评为"全
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