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施政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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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制改革
管理体制改革 1989年3月13日,县委、县政府制定《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决定向乡镇放权。借鉴莱芜县经验,将县直大部分部门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区分几
种情况下放乡镇管理。人、财、物和工作指挥权全放的有农口大部分部门、文化、广
播、教育、计划生育部门和卫生院;只放人事权和工作指挥权的是农电站和交通运输
管理所;只放工作指挥权的是粮管所、供销社、食品站、农机站、公安派出所。同时,
改革乡镇管理体制,完善乡镇干部管理办法,把基层政权建设同深化农村改革结合起
来,增强乡镇总揽经济全局的能力。
1994年5月7日,将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局设在乡镇的农技站等12个事业单位下
放给乡镇管理,并整建制地移交给乡镇。移交给乡镇的单位是:农业技术推广站、经
营管理站、林业站、水利站、农业机械管理站、畜牧兽医站、文化站、广播站、乡镇
教委、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矿产资源管理站。
1999年9月18日,县长办公会研究基层供销社下放乡镇管理。
工业企业体制改革 1988年6月6日,经县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煤矿
对服装厂实行兼并,人财物、产供销由县煤矿统一管理,以适应经济发展和扩大出口
创汇产品生产能力的需要。县服装厂全部财产归属县煤矿,企业性质、职工身份不变,
取消建制,但保留厂牌,以利于对外经营。
1995年3月1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平阴县印刷厂申请破产报告的批复:同意平阴县
印刷厂依法破产。印刷厂的资产,由法院受理后全部作价卖给平阴县鑫龙包装印刷有
限责任公司,收回的资金由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办理。自宣布
破产之日起,平阴县印刷厂41名固定工和29名城镇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由劳动部
门根据有关规定发放待业保险金。待业期满或平阴县鑫龙包装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具备
接收条件后,由平阴县鑫龙包装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济政发〔1994〕14号文规定负
责接收、安置。县印刷厂23名老退休职工的关系转到县鑫龙包装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1995年3月25日, 县政府对平阴县对外贸易公司申请破产报告的批复:同意平阴
县对外贸易公司依法破产。对外贸易公司的资产,由法院受理后全部作价拍卖,收回
的资金由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办理。自宣布破产之日起,对外
贸易公司52名固定工和13名城镇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由劳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发
放待业保险金。待业期满或外贸公司具备接收条件后,除另谋职业者外,由外贸公司
按照济政发〔1994〕 14号文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对外贸易公司7名离退休职工的关
系转到县外贸公司。临时工原则上予以辞退。
1995年7月17日, 县政府专题研究济南第四针织厂、县地毯厂先破产后代管的有
关问题。同意县工经委、县体改委的报告。济南第四针织厂、地毯厂由于受内外部条
件制约及企业基础素质差,经济实力薄弱等原因,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第四针织厂各
种负债1800多万元,资不抵债867万元;地毯厂各种负债932万元,资不抵债370万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鉴于企业破产后单靠自身力量
难以走出困境,同意工经委提出的由县煤矿代管第四针织厂,玛钢公司代管地毯厂的
意见。
1996年5月6日,县政府制定济南华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管济南开元针织厂
的意见。 (1)根据济南第四针织厂破产分配方案,经双方协商,济南开元针织厂除
承担法院裁定应承担的债务外,承担以下债务:①济南第四针织厂破产诉讼费6万元。
②分期补缴济南第四针织厂破产前欠缴的劳动保险金、 待业保险金共41.85万元,大
病统筹金不再缴纳。 ③负责偿还第四针织厂原借县劳动保险事业处劳保统筹金100万
元。 ④负责清偿济南第四针织厂原向济南交通银行贷款的本息104.2万元。⑤负责清
偿法院裁定有效的县工行设备贷款199.93万元。 (2)鉴于新组建的济南开元针织厂
底子薄、包袱重等实际困难,为确保华玫公司代管促使其尽快正常运行,减轻其代管
造成的经济负担,给予以下扶持: ①济南开元针织厂, 享受平办发〔1995〕30号文
件规定的企业代管的政策优惠。②县政府从1996年到2000年对华玫公司实行上交所得
税返还。 1996年返还20万元,1997年返还40万元,以后每年返还20万元,总计120万
元。③济南开元针织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享受兼并企业的优惠政策。对由济南开
元针织厂清偿的县工行设备款抵押有效部分199.93万元,县工行应按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银发〔1995〕13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1996年7月21日, 县政府对济南华玫有限责任公司建制方案作出批复:同意公司
的所属企业县煤矿和县金属镁厂为报账非独立核算单位,由公司统一核算;鞋厂、服
装厂、毛巾厂、建安公司等其他企业为独立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计划、人事、劳动工资等统一管理。公司对所属企业实
行承包经营。在继续执行县财政局和县煤矿于1995年1月1日签定的对县煤矿实行所得
税包死基数、递增上缴办法的基础上,公司各企业的所得税由公司统一核算、统一上
缴。原则同意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任免,按照部门
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1996年12月29日,县政府对县粮食局建立平阴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批复:
同意从县粮食局所属企业现有3200万元的国有净资产中抽回1266万元作为投入资金,
组建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并以此公司为母公司,原县粮食局
下属企业为子公司,组建平阴县粮油集团。
1997年1月18日, 县政府与齐鲁制药厂协商,同意齐鲁制药厂在平阴设立齐鲁企
业联合公司。 为扶持联合公司的发展,达成了协议。(1)联合公司是独立核算、自
主经营、 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2)联合公司在平阴
开设账户、 办理税务登记、 交纳税费。其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均在平阴县统计。
(3) 联合公司主要经营化学原料、化学药品制剂、饲料添加剂以及医药生产所需的
原料、医药中间体等。(4)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前3年在经营中所交纳的增值税地方
分享的25%部分中的80%返还乙方, 所得税全部返还乙方。后3年所交纳的增值税地方
分享部分中的60%返还乙方,所得税的66%返还乙方(安平制药厂和齐鲁制药厂平阴分
厂所交纳的增值税以1996年交纳的100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6%,超出部分享受联合
公司的优惠政策)。(5)联合公司所交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均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
应返还乙方部分,在乙方入库后十日内由甲方如数返还给乙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
育附加费归甲方所有。 (6)联合公司按优惠政策所得到的返还资金应全部投入到平
阴县境内。
1997年1月26日, 县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平鞍钢厂与石横特钢合资组建济南黄河特
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合资公司名称为济南黄河特钢有限责任公司, 在平阴县工
商局注册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石横特殊钢厂出资2000万元作为股金,
占66.7%, 从平鞍钢厂在县工商银行的贷款中转贷解决;平鞍钢厂出资1000万元作为
股金,占33.3%,以厂办公楼、单身宿舍楼等13项资产构成。从12月1日开始清产核资,
双方清产核资后予以调账。同意协调县内银行给济南黄河特钢有限责任公司注入流动
资金4000万元。平鞍钢厂职工以10月末工资报表中在册人员名单为准,由合资公司全
部接收。
1997年3月26日,县政府对济南市第三食品厂依法破产作出批复:(1)同意济南
市第三食品厂依法破产。 (2)济南市第三食品厂的资产,由县法院受理后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处理。(3)自宣布破产之日起,济南市第三食品厂
12名干部、38名固定工和48名城镇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由劳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
发放待业保险金,待业期间,除另谋职业者外,由县商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接
收、安置工作。
1997年7月31日,县政府制定关于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总公司兼并平阴大地(集团)
化学工业公司协议有关条款落实问题的意见。 (1)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工经委、建
行、工行、中行负责协助新企业落实享受国家关于兼并联合免息还本的优惠政策。在
优惠政策未落实前,原欠和今后应交银行贷款利息,各家银行不向新企业收取。原大
地集团在县内的其他负债,由新企业在两年之后分期分批偿还(其中干部职工集资本
息一年内还清)。(2)由财政局、地税局负责落实新企业实现利润按有关政策规定,
首先要弥补被兼并企业以前年度亏损,而后实行所得税"免一减二"政策。(3)由县"
三电"(计划用电、 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和电业局负责落实新企业电价享受
国家及省对小氮肥行业的优惠政策。 为新企业解决计划内负荷2000千瓦。(4)由土
管局、 房管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 免费按规定办理原大地集团的土地
使用证、 房产证、过户手续和新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5)协调建行平阴县支行为
新企业解决流动资金1000万元。 (6)环保局支持新企业进行环保治理,按每月0.74
万元收取新企业环保费和超标排污费。 (7)新企业职工劳动保险及工资待遇,劳动
局负责按平阴县有关政策办理,向新企业分配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时,人事局、劳动
局要事先与新企业搞好衔接。 (8)原大地集团欠交的违价经营罚没款、工经委管理
费,原化工总厂破产诉讼费,在办理资产转移时予以免除。新企业不再承担此三项债
务。
2000年4月29日,县政府对平阴植物油厂依法破产作出批复:(1)同意济南平阴
植物油厂依法破产。 (2)济南平阴植物油厂的资产,由县法院受理后,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3) 县粮食局要负责做好企业破产后各种遗留问题的处理、发放失业职工失业救济
金,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等工作,保证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1年4月30日, 县长办公会研究福胶兼并济南第三机床厂的问题。第三机床厂
共有职工408人,在职职工298人,以福胶集团名义收购该厂后,甩掉包袱700多万元。
其他体制改革 1995年3月27日, 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
动的决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分税制的要
求,确定从1995年起,县对乡镇实行"收支包干,超额全留,欠收不补,一定三年"的
财政管理体制。
1997年7月22日, 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确定继
续实行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从1998年至2000年,县对乡镇继续实行"
收支包干、 超收全留、欠收不补、一定三年"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九
卷第一类)。
2003年11月26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通告,
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平阴县综合执法局为实
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行政执法
活动。下设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行使行政处罚权。同时规定了综合执法局的具体职责。
28日,平阴县综合执法局正式成立。
二、经济建设
1988年7月至10月, 为加快全县乡镇企业发展步伐,县委、县政府多次制定政策
措施。内容包括:停薪留职领办、创办乡镇企业的机关干部,在停薪留职期间保留干
部身份, 工龄连续计算, 其报酬不受原工资额限制;停薪留职担任乡镇企业的厂长
(经理),使年销售收入和上交税金达到一定数额的,其家属或子女享受户口农转非
优惠,本人获提升工资奖励。省级以上机关授予的农民企业家等农村经济工作拔尖人
才,其本人和家属(或子女)两人户口可以农转非。就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机制、税收
减免、企业负责人和调入乡镇企业工作的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工资、
福利问题,也明确了优惠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还作出了设立特别奖的规定。
1990年5月10日至20日, 举办首届平阴县玫瑰文化艺术节。此间举办了学雷锋歌
咏比赛、"玫瑰花香春意浓"摄影展览,省内近百名书法家联谊活动。接待观光、观花
游客近10万人,其中回大陆探亲、观光赏花的台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20余人,外
地专家学者100多人。 1991年,玫瑰文化艺术节更名为阿胶玫瑰文化艺术节,成为招
商引资、发展对外经贸的一项重要活动。至1997年停办,前后共举办六届(1995年末
举办)。
1991年3月15日, 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意见》。
县属42种主要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到92%。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85%,县
抽查合格率90%, 抽查不合格结案率90%以上。乡镇工业产品合格率90%,产品抽查合
格率80%。在巩固原有六种优质品的基础上,碳酸氢铵新创部优质品, 水泥、玛钢管
件、 阁老贡白酒、101银粉浆新创省优质品,省级以上产品达到10种。优质品产值达
到3100万元。 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标准的产品6种。有空压机、千斤顶、玛钢管
件、 碳酸氢氨、水泥、针织内衣。全县新开发产品23项,其中县属开发17项,乡镇6
项,填补国内空白4项,省内空白6项,新产品开发项目投产率80%。
1993年7月2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村办企业年"和"市场效益年"活动的
决定精神, 县政府确定,1993年至1995年在全县实施"放水养鱼"培植财源的"三三四
一"工程。 坚持一、二、三产业一起上,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大、中、小项目
一起上,内向型经济与外向型经济一起上的工作方针,以增强全县经济实力、增加财
政收入为目标, 力争至"八五"末,通过实施优惠政策,新发展2万个个体工商户和私
营企业, 税费收入达到300万元;通过支持驻平阴市属以上企业,欲取先育,促其扩
大规模,税费收入达到3000万元;通过技改上新、提高效益,使县属工业上缴利税达
到4000万元;通过开展"村办企业年"活动,使乡镇、村办工业上缴税金达到1000万元。
到1995年,个体私营工商业、县乡村工业和市属以上企业上交利、税费达到1.1亿元;
全县财政收入突破1亿元。
1993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20、105国道和乡间公路沿线实施绿色经济长廊工
程。工程东起栾湾乡,西至旧县乡,北始平阴镇,南到孝直镇,沿220、105国道总长
77.4公里,玫瑰至李沟、东阿至孔村、旧县至店子乡间公路总长57.1公里。实行林、
果、花、菜、水、路统一规划,全面布局,形成果品、蔬菜、玫瑰花三大农副产品基
地。 全县7万多人上阵,投工120万个,投入资金5000万元,其中新建优质果园313公
顷,干杂果733公顷,保护(大棚)蔬菜面积2933公顷,香椿200公顷,玫瑰133公顷。
2000年2月28日,县政府下发2000年度工作要点。全年主要宏观调控预期目标是:
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3.5亿元, 比去年增长12%; 实现工业销售收入28.6亿元,增长
12%; 实现利税3.15亿元,增长15.4%;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78亿元,增长15%;完成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6亿元,增长8.3%;完成出口创汇3200万美元,增长4.8%;农民
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 增长3.7%;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一是压粮扩经
上畜牧,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重点扶持增收潜力大的林果和畜牧两个主导产业,
长抓林果短抓牧;每个乡镇要抓好几个具有特色的主导产业,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产
业化和产业多元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税增长。搞好农业综合开发;
发展畜牧养殖业, 抓好品种改良;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乡、专业村、经
济园"的调整方向, 加快推进种植业由"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料"三元结构
转变;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运销业。二是公退民进抓改革,加快推进国有集体企业制度
创新。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推进国有集体企业的非公有制改造。
三是拓宽路子抓发展, 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走好"技改创新、开放引进、发展个体
民营经济"三条路子, 推动全县经济的持续发展。四是突出重点办实事,加快基础设
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
2002年5月17日, 县委、县政府制发《关于加快济西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一
是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设立济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县政府驻济西工业园区办事
处,分别为县级和乡镇级规格的县政府派出机构;办事处由管委会代管,辖划入园区
的8个行政村。 二是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发展、建设规划
及其规划的实施,优化园区投资环境及招商引资,代表县政府管理园区内基础设施和
投资项目的规划及施工,依法进行园区内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对园区企业实行封
闭式和"税外无费"制管理。三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每年投入一定数量建
设资金,并统一协调园区内水、电、气、热、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四是工业
园区招商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实行优惠政策,吸引中、外客
商到园区建企业、上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工业园区。
三、城市建设
1992年2月25日, 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按
照"合理布局、 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乡镇驻地规划要有"六图一
书", 即乡镇域现状图、规划图,驻地现状图、规划图,工程设施规划图,近期建设
规划图,说明书;村庄规划要有"三图一书",即现状图、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
说明书。 建制镇驻地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在1992年6月底前完成,乡驻地要在1992
年底完成, 村庄规划调整1992年完成60%,1993年全部完成。重点抓好自来水建设和
街道硬化达标。 到"八五"末,50%的村庄用上自来水,乡镇驻地街道硬化达标率达到
80%,村庄达到60%,开展村镇建设"十、百、千"评选活动(从全省每年评选出10个村
镇建设先进县,100个新型乡镇,1000个明星村)。"八五"期间,全县的奋斗目标是"
争一夺五保三十",即争取村镇建设先进县,夺取5个新型乡镇,保证30个明星村。
1993年10月7日, 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会议决
定: (1)由县政府法制室牵头修改完善《平阴县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以政府
名义下发,先试行一年。(2)县供热公司并入热电厂。(3)供热公司业务上接受县
建委领导, 扩大用户规划等涉及建委的事宜要报县建委审批。(4)供热公司并入热
电厂后,热电厂对热气供应直接与用户见面,实行产销自负盈亏。
1994年3月6日,制定平阴县城区大环境绿化实施方案。奋斗目标:城区大环境绿
化的范围以县城为中心,向四周扩展,规划面积58.4平方公里。到"八五"末,人均公
共绿地达到3.5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主要任务:一是公共绿地。县
城城区新增绿地15918平方米。(1)电影院绿地。位于榆山路与翠屏街十字路口,电
影院南侧,面积3016平方米,以雕塑、喷泉为主,配植花草。10月1日前竣工。(2)
外贸公司三角绿地。位于翠屏街东首,外贸公司对面,面积5900平方米,在原有基础
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并完成城标建设。10月1日前竣工。(3)西桥口绿地。位于五
岭路南首东侧, 西桥口村西北,面积702平方米,以绿化为主,衬置石桌、石凳、花
架等园林小品。 (4)东三里绿地。位于振兴街与青龙路交汇处,东三里村西南,面
积6300平方米,以绿化为主,衬置雕塑、花架等园林小品。二是行道树。在城区所有
道路新植、补植行道树1200株,3月底以前完成。三是绿化带。在城区主干道路两侧,
新辟绿化带4万平方米。按照统一规划,各单位3月20日前完成绿地基础建设, 3月底
完成苗木栽植。四是荒山绿化。以城北会仙山、城东尖山、城南青龙山为重点,绿化
面积133.34万平方米,由平阴镇组织实施。绿化苗木以侧柏、火炬、刺槐为主。五是
行政村绿化。县城控制区内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进村路、连村路栽植花草树木,各村
居民户院内凡有空闲地的,一律栽植树木花草。
1994年10月21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房改及城建的问题。(1)本次房改
截止日期为今年(1994年)12月31日。(2)本次房改干部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
拥有部分产权, 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3)对占
用两套住房的干部职工应进行腾退,不腾退的,两套住房均按市场价购买;不购买的,
均按基础房租的5倍计收房租,由财政部门在拨付单位经费中直接扣除。(4)对进行
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以企业为单位办理房改手续,由房改领导小组搞一个原则性批
复,交款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1997年12月6日, 县政府对规划建设环秀住宅小区作出批复: (1)根据《平阴
县"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和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 县政府同意在县城
东部规划建设"环秀住宅小区"。 (2)环秀住宅小区的具体范围是:东至尖山路,西
至五岭路,南至老干部活动中心北院墙和聋哑学校北院墙,北至东关街(老220国道),
总规划用地面积33.73万平方米。 居住用地18.4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用地12.83
万平方米, 配套公共建筑用地1.82万平方米,绿地1.86万平方米,道路用地1.95万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5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
积1.66万平方米。
1998年9月29日, 县政府关于《平阴县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请示
上报市政府。 1999年1月3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平阴县城市总
体规划(1996~2010年)》(规划具体内容详见第九卷城乡建设第一类城市规划)。
2000年3月3日,县长办公会研究"1030"工程及汇河治理、锦水河治理工作。(1)
投资125万元进行"1030"工程改造。 2~5月底竣工。(2)汇河平阴县境内长度11.73
公里,流域面积197.1平方公里。为了提高防洪能力,决定投资150万元对汇河进行治
理。(3)锦水河治理,把锦水河改为商业街,整个街长1362米,可安排建设户250户,
流动户500户,路南10米,路北15米,中间为路和路灯。总投资需5000万元。5月初开
工建设,10月底形成市场。

锦水河改造前污水横溢

锦水河改造后楼房林立

四、社会事业
1990年10月17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公办学校校舍改造工作的决定》。对
县属7处学校的校改采取宣传发动、多渠道筹集资金、县级领导干部分工负责等措施,
利用一年时间对全县公办学校进行校舍改造,实现省里规定的规模、校舍、课桌凳、
操场、校园环境"五达标"。列入校舍改造的有平阴一中、平阴二中、平阴三中、平阴
十三中(后更名县实验中学)、县实验小学、县职业中专、县教师进修学校。此次校
改共投资1500万元, 建校舍32475平方米,扩征操场用地6.53万平方米,新制和维修
课桌凳5695套,硬化校园道路22574平方米,绿化美化校园18000平方米。1991年12月,
校舍改造工程通过验收,平阴县在济南市率先完成县公办学校校改任务。
2000年12月31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10年,在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
服务体系的同时,完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按
照有关规定和渠道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对符合二胎生育条件而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次性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奖励;继续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加发5%退休金的规定。
制定扶持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加收入,使计划生育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落实
好独生子女免交小学和初中学费,以及在招生招工、宅基地划分、看病就医等方面的
独生子女优先优惠政策。
2001年2月11日, 县长办公会研究平阴县医院综合门诊楼筹建有关问题。平阴县
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设计面积12800平方米。基本结构东西向,主功能结构4层,局部
10层, 平计基〔2000〕 33号文立项。投资1680万元,建议政府贴息10年,医院贷款
1000万元。省、市、县争取无偿500万元,内部配套500万元县医院自筹。
2002年8月3日, 县长办公会研究平阴一中新校建设有关问题。(1)一期工程基
本完成, 9月10日可开学使用。(2)调整建设和投资,占地扩大到16.13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扩大到4.7万平方米,投资也相应扩大到了8000万元,预留14个初中班。(3)
办学体制发生了变化"国有民办"改"民有联办",济南玛钢公司由3000万投资(原有政
府有偿借款) 增到6500万元,拥有产权。(4)政府委派校长,发教师工资,教育局
负责校长的任期责任制。
2003年初, 平阴县被确定为济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同年9月,县政府
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的每一位农民, 市、县、乡(镇)财政分别每人每年补助3元、4元、3元(共10
元) ;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资金的使用分为两部分:(1)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按
35%(即每人7元)统筹到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用于报销大额医疗费用。大额医疗
费用报销实行分段核算, 最高每人每年可报1万元。(2)合作医疗基金中的65%(即
每人13元) 作为小额医疗费用的报销。自2003年9月至11月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金406万元,全县334个行政村、20.3万人参加合作医疗,行政村和人口参保率、覆
盖率分别达到99%和70%。2004年又被列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
五、其他
1992年1月15日,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联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贯彻落实
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工作。县政
府确定,以乡镇为单位,1992年农民人均负担村集体提留和乡镇统筹费用总额不得超
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每个农村劳力年负担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合计不得超过
30个。实行《农民合理负担手册》制度。各乡镇要把经乡镇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农民
负担项目和数额全部写在手册上,分发到农民手里,凡不在手册上登记的摊派项目,
农民有权拒付。实行提留、统筹费预决算制度。乡镇统筹预算和上年度的决算,要经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村级提留的预决算要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做到提留数额、
管理措施、使用结果"三公开"。实行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要及时受理调查,依法严
肃处理。
1992年9月29日, 县政府下发《关于放开粮油销售价格实施意见》 。 平阴县从
1992年10月1日起放开粮油销售价格,实行随行就市,议价销售。
1996年6月25日, 县政府关于县工商局将宏源市场改建为自行车、摩托车专业市
场的批复:以自行车、摩托车为主兼营其他机动车辆的专业市场。改造中,要与山东
平阴"自摩工贸城"整体规划搞好衔接,既要突出专业市场特色,又要与"自摩工贸城"
其他设施相协调,做到仓储、展销、洽谈、交易有机结合。由工商局负责将现在的宏
源市场改造成自行车、摩托车专业市场。并会同有关部门将县城内现有自行车、摩托
车经销点全部迁至宏源市场,县城其他商业网点均不得设置自行车、摩托车销售点。